词条 | (一)纯收入水平及变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纯收入水平及变化纯收入是指农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家庭联产承包后,还要扣除上交国家税金和集体提留统筹)后,可以直接用来进行生产和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的那部分收入。随着农户总收入的增长,纯收入也逐步增加。到195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69元,其中,从集体分配得到的收入37.62元,占64.10%;家庭副业纯收入15.88元,占27.06%; 其他非生产性收入5.19元,占8.84%。随后,由于3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挫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到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19.5元,比1956年增加60.81元,增长1.04倍,递增率仅为3.28%,平均每年人均纯收入增加不足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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