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得到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从1985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实施“一五”、“二五”普法规划,全区人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公、检、法、司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通过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等基础建设,初步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体系,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 (五)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1981年,公社配备了司法助理员,加强农村法制建设。1995年,农村调解委员会已达522个,人员1 600人;有278个行政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完善规范化依法治理工作。“一五”、“二五”普法期间,分别有11万人和19万人接受了法律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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