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全集体资金投入机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全集体资金投入机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产生,适应了农业资金投入增长的需要。1988年7月中共四川省委五届二次全会作出《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和合作基金问题的决定》,8月举办了近800多人参加的全省农村合作基金会干部培训班,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蓬勃发展。全省筹集的农村合作基金总额,1988年底有2.01亿元,1989年底为5.19亿元,1990年底达10.13亿元,3年跨出了三大步。从1988年6月至1991年9月,仅3年全省已建乡(镇)合作基金会5207个,占乡(镇)总数的60.84%;集资总额14.07亿元,平均每个合作基金会有资金27.01万元。全省已有50万元以上的基金会12个,最大的双流县东升乡合作基金会拥有资金达1 000多万元。几年来,合作基金会资金年均周转次数稳定在1.5次以上,资金利用率稳定在75%以上,融资收入率为10%左右,会员每100元股金保息分红率为10%—12%,比同期银行、信用社一年定期存款平均利率高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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