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疆农村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阶段,对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注意不够,以致在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经济层次比较薄弱。针对这一问题,近年自治区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其主要作法:一是积极清理农村财务。农村财务中的最突出问题是大量集体资金被拖欠挪用,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在1991—1993年3年农村社教中,把收回超支欠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效果。仅1993—1995年全区累计收回农村超支欠款1.68亿元。1995年农村超支欠款余额比1993年减少3 000万元,呈明显下降趋势。在此基础上,严格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有效地扭转了集体财产管理混乱的状况,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建立集体经济积累机制。除继续坚持劳动积累、增加集体收入外,通过兴办集体“种、养、加”项目,发展乡镇企业,以及推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积极壮大集体经济。1995年全疆乡村集体经营收入51.8亿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6.9%;乡村集体所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达32.29亿元,占农村全部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的34.5%,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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