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乱伦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乱伦罪亦称“内乱罪”。古指违反封建伦常的奸污行为和暴乱行为。一指亲属间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北齐时列为“重罪十条”之十。隋唐律为“十恶”之十。唐律包括:(一)奸小功以上亲如兄弟之妻、母之妹、堂侄女、已出嫁的堂姐妹、同曾祖父的再从姐妹等;(二)奸污父或祖父的妾媵(陪嫁的女子);(三)与前述亲属和奸的妇女及妾媵。明承唐制。又指暴乱行为。清律对内乱罪的规定是:凡属“意图颠覆政府,僭窃土地及其他紊乱国宪而起暴动者为内乱罪”。这实际上是封建法律“十恶”中“谋反罪”的扩大。对于内乱行为的处罚,历代处刑都定为“常赦所不原”的大罪,一般均处于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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