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专业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专业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后, 农村出现两类合作组织。一类是社区性综合性的, 基本上都是由原来核算单位转换经营机制形成的, 具有不可替代性。另一类是专业性的, 这种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是, 从事同类专业的农民自愿联合而成, 不受社区和行政区划的限制, 完全由农民根据自身的需要加入或退出, 一户农民可以同时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组织之所以存在和发展, 是它适应了农村经济专业化的需要, 可以发挥社区合作组织所起不到的某些作用, 特别可以避免社区合作组织目前仍然存在的地域性和封闭性, 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的开放性和社会化程度。有鉴于此, 1987年7月省委批转的 《全省农村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 “目前大量涌现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 是农业走向专业化、社会化的雏型, 很有发展前途, 必须关心和鼓励, 促其健康发展。”据1988年6月全省7个地市的统计, 共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1万多个, 约有31万户。其中有专业合作社2 400多个, 专业互助社5 800多个,农工商联合社1 800多个 (其中由基层供销社同农民联办的专业合作社400多个)。据平利县1988年统计, 全县参加资金互助融通在内的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民, 巳占到总农户的1/4, 其中农民同供销社联办的食用菌、茶叶、蚕茧、生漆等专业合作社15个, 入社农户3 200户。横山县由县畜牧技术部门和养羊户共同组成的养羊协会, 也是一种专业合作组织,从良种选择、饲养管理到羊毛羊绒的整理、加工和销售全过程合作, 大大提高了养羊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