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机修造企业的生产水平
黑龙江省的农机修造企业, 在4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 不断改进工艺技术, 提高生产与修理水平。在各级企业中严格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拖拉机、农具的修理工艺规程和修理标准。在县 (市) 级企业中推行了先进的旧件修复工艺, 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创造出百余项工具、工装。这不仅大大地提高了工效, 减轻了劳动强度, 而且也进一步保证了修造质量, 降低了修理费, 成为名副其实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后方, 为发展黑龙江省农机化事业起到很大的作用。
根据1990年统计, 在全省96处县 (市) 农机修造厂中, 有职工2.1万人, 固定资产原值1.88亿元,各种主要生产设备6 414台。其中, 金属切削机床3 219台, 锻压设备591台, 修理专用设备783台。每年可承担大中型拖拉机大修任务7000余台, 修理总成近6万台 (件), 修复旧件7万余件。有农机配件生产线40余条, 可生产农机配件近千种400万台(件), 生产中小型农具15万台, 是全省农机修造系统的重点骨干企业。
在全省1 185处乡镇农机修理网点中, 国营维修点343处, 有职工6 473人, 各种设备2 129台。其中, 修理专用设备695台, 每年可承担拖拉机检修近8万余台。集体经营维修点842处, 有维修人员4 587人,各种设备1 644台, 其中, 修理专用设备223台,每年可承担拖拉机检修10万余台, 这些乡镇维修网点承担了全省2/3的拖拉机检修任务, 已成为农村农机维修系统的中坚力量。
在全省4 533处个体修理专业户中, 有从业人员6 887人, 各种维修设备3 855台, 每年可承担拖拉机临时修理近7000余台, 部件调整和维修达200万台次。是农村维修系统的重要补充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