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完善牲畜作价归户、草场承包到户责任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完善牲畜作价归户、草场承包到户责任制牲畜作价归户责任制建立以后,牧民家庭经营出现“小而全”的局面,一户人家马牛羊俱全,公母老幼皆有,各种牲畜混杂在一起放牧,草场的权属不清,乱啃滥牧相当严重。有的牧民还片面认为作价归户就是分畜单干,不服从集体统一管理,不上交集体提留。针对这些问题,各地遵照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在牧区狠抓了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❶宣传和教育广大农牧民正确认识牲畜折价归户责任制的性质是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管理的自我完善,不是分畜单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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