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普选制的全面推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普选制的全面推行1953年4月, 陕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成立了选举委员会, 冬季在临潼、延安、南郑等20个县的39个乡进行了乡选试点,接着在全省铺开, 至1954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并分别召开了乡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乡人民政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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