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甘蔗基地建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甘蔗基地建设由国家农业部、国家计委负责管理和列项,云南省于1993年开始,至1997年共列项3批7个县(市),即:昌宁县、耿马县、保山市、弥勒县、勐海县、盈江县、永德县,投入资金3 0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 210万元,省投资605万元,地州、县市投资1 260万元。7个基地县市都建设了甘蔗良种繁育基地、县级甘蔗科技培训服务中心及乡镇甘蔗技术推广站,完善了蔗区小水利和道路,建设了高(丰)产示范样板区,配置了检测化验仪器和农机具。经过建设,改善了生产条件,加大了科技推广力度,扩大了甘蔗面积,提高了甘蔗单产和含糖量。已建成验收的4个县市,甘蔗种植面积扩大了1.13万公顷,产量增加74.5万吨,产糖量增加8.39万吨。甘蔗含糖提高了0.5个百分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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