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农业建设及环境治理工程
目前,全省已推广乡级生态农业试点6个,村级试点20个,生态示范户1 500多户,试点示范面积达1万公顷。
1.镇宁县五里坪新寨村生态农业试点。该村位于镇宁县城东北3公里处,是一个布依族自然村寨。全村共18户,总土地面积71.47公顷、耕地5.72公顷(田2. 33公顷,土3. 39公顷),林地10公顷,牧地20公顷,难利用石岩35. 73公顷。根据该村的自然、生态条件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试点工作:❶以保护森林、改善生态为目的,发展沼气、省柴灶;
❷调整产业结构,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型变为种、养、加综合产业型;
❸推广旱地分带轮作多熟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❹以沼气为纽带,发展沼气综合利用。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991年全省遭受大灾,但该村粮食总产达42 700公斤,比试点前的1988年增加了15 300公斤,人均占有粮食由1988年的318.5公斤增加到1991年的502公斤。1991年人均收入523元,比1988年的238元增加了285元。生产的发展促进了沼气的发展,沼气的发展又改善了环境卫生,植被率也有提高。
2.毕节何官屯等6乡生态试验区。生态环境恶化是毕节地区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务院特此批准成立“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省农业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配合选择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毕节县何官屯等6个乡为生态农业示范区。试验区面积2. 13万公顷。在试验区内发展农村能源,推广省柴节煤灶1.8万户,建沼气池6 000口,微水发电机20台,风力发电机10台,基本上制止了森林的砍伐,扩大了植被面积;加上实行退耕还林和林粮间作,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做到退耕还林后粮食不减产。在此基础上,开展多种经营,种植果树6.67公顷,新发展经济林木666.67公顷,养鱼200公顷。经过几年的努力,试验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基本上得到控制,土壤肥力有所提高,粮食产量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广大农民基本脱贫,人均收入以每年50元的速度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