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巡警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巡警部官署名。清代末置。掌总国家民政、治安政务。后改为民政部。《清史稿·职官志六》:“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设巡警部,置尚书、左右侍郎、左右丞、参议,各1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5司,郎中5人,员外郎、主事各16人,小京官4人,一、二、三等书记官各10人。习艺所员外郎1人,主事2人。三十二年,更名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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