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 确定农副产品的合理定价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 确定农副产品的合理定价50年代初,国家下达了粮、棉、麻、烟、茶、油菜籽等大宗农产品的收购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粮、棉、麻及其他经济作物之间的合理比价。1951年浙江省确定粮棉比价为1公斤皮棉换米7. 5—8. 5公斤,1952年又改为换米8—9公斤;一担麻皮换中籼米8斗(1斗为7. 5公斤)左右。根据比价制定和调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保证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总水平有控制地略有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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