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社队企业阶段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社队企业阶段1958—1984年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 省委号召社队大办工业。各地兴办了一批农具修造厂、肥料厂、农药厂和农副产品加工厂等, 同时适当经营为社员生活、为大工业、为满足市场供应所需的商品和原料生产。1960年, 全省社办工业产值增加到4.95亿元, 大队及大队以下的工业产值为1.18亿元。进入60年代, 由于3年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 社队企业的发展停滞不前, 甚至下滑。“文化大革命”期间, 由于城市工厂停产, 市场商品紧缺, 为了外贸出口, 为了顺应市场的需要, 社队企业拾遗补缺, 乘势而上。1976年, 全省共有社队企业3.16万个, 总收入6.87亿元。1978年, 为了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 省委决定发展农机工业, 社社队队办农机厂, 建起三级农机修造网, 为社队机械工业发展打下了基础。是年, 全省社队企业增加到4.12万个,从业人员83.2万人, 企业固定资产原值5.19亿元,企业总产值10.74亿元, 其中社队工业产值8.19亿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社队企业作为一大产业大力扶持发展。省、地 (市)、县相继建立了社队企业管理局和社队企业供销公司, 但发展仍然几经周折。1984年, 通过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 《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 社队企业 (乡镇企业) 才进入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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