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综合开发利用资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广东人均耕地不到0.04公顷,但可供开发的山地、丘陵、水面、动植物和气候等的农业资源丰富。1985年前,全省有荒山、荒坡400万公顷,宜牧草坡70万公顷,可利用水面27.3万公顷,沿海滩涂15.3万公顷。为扬长避短,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省委、省政府自1985年以来连续动员和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山区经济建设和大搞农业开发,提出靠山吃山、耕山致富,开发荒山荒坡,造林种果;以珠江三角洲为主体,以汕头、湛江为两翼,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还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延长山地承包期,允许继承、转包、标包,对新开发的荒山、荒坡免征农业税,缓征特产税,增加山区贷款指标,还每年安排造林种果等项资金2000万元。到1992年全省农业开发投资50多亿元,引进外资5亿多美元,荒山造林面积340万公顷,种植水果、茶叶、药材等经济作物80万公顷,相当于现有耕地的31%。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