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农村为国民经济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农村为国民经济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农村不仅向社会提供必须的生活资料和轻工业原料,而且是提供利税的大户,为国民经济建设积累大量资金。1952—1957年,山东农业每年向国家提供税金在30亿元左右,1952年最高达37.7亿元。新中国成立之初,山东基本没有现代化工业,必须由农业支撑财政和积累建设资金。1962—1970年,山东农业每年向国家交纳税金在10亿元左右,最多的1962年为14.1亿元。1975年以后,山东的农业每年向国家提供的税金降到10亿元以下,1980年以后保持在4亿元左右。自经济恢复时期至1980年这30多年期间,农村主要是以向国家低价出售农副产品来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价格,计划外定购产品实行自主经营,增加了农业收入。但是,这时期山东的工业和乡镇企业已经发展起来,成为国家税收的主体,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支柱。1990年,山东省乡镇企业向国家交纳税金30.69亿元。同时,乡镇企业每年还向农业和农村社会福利公共事业提供几十亿元的资金。在今后现代化建设中,山东农村经济将继续保持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