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落实村干部报酬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落实村干部报酬为了保护和激励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稳定村干部队伍,省委、省政府于1988年由省财政拨款为3个自治州的所属县和其他地、市的贫困县、自治县共56个县、市(区),解决村的支书、村主任和文书三人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20元。其余30个县,由地、县财政相应地进行补贴。同时,有的县还对那些年老体弱退下来的村支书,给予了一次性补助,逢年过节还派人探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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