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收益分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收益分配从1952年秋开始,福建农村出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春实现高级合作化。农户原有的生产资料作价入社,由此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收益分配。合作社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两个阶段。初级社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高级社实行按劳动工分计算分配,取消土地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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