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夫多妻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夫多妻制分类:【传统文化】 一个男子同时娶几个女子为妻的婚姻形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以奴隶主和封建主纳妾为主要形式。它的产生,是私有制发展,男子成为生产主力并掌握了社会财富的结果,是父权制下,婚姻形态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产物。甲骨卜辞中“妃、娣、嫔、妾”等字同时出现,说明殷商以前很早就有了一夫多妻制。至周代,一夫多妻制逐渐完善,对奴隶主妻子数量及名称开始有明确的规定。《礼记?昏仪》:“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一夫多妻制常以媵妾制的形式出现。媵是随正妻婚嫁而送往夫家之女,或为正妻的侄女、妹妹,或为同姓国的女子。《仪礼?土昏礼》说:“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古时贵族娶的正妻是嫡夫人,非正妻是媵,小妻叫妾,妾地位最低,《礼记?坊记》郑玄笺:“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当然,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对于庶民,一般都是一夫一妻制,故《白虎通德论?爵篇》:“庶人称匹夫夫,匹,偶也,与其妻为偶。”对于庶民,不过是一对一的匹夫匹妇。一夫多妻制在阶级社会一直保留着,中国汉族及回、维吾尔、哈萨克、蒙、藏、满、佤、独龙、门巴、珞巴等民族,历史上都曾流行过一夫多妻制。 一个男子同时娶几个女子为妻的婚姻形式。萌芽于母权制后期,为父权制婚姻形式的主要特点。初妻子的范围多限于姊妹或母女, 进入阶级社会后, 因性质发生变化而不再限于此范围。诸妻中只能有一个正妻 (多为年长者),并主持经济,维护家庭习俗和秩序,其余皆处服从地位。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多妻制以奴隶主和封建主公开实行的纳妾为主要形式, 并以妻妾的多少作为财产和地位的象征。在资本主义社会,多妻制的实行,存在公开的或秘密的两种情形, 这是由妇女依附于男子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此, 只有在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社会主义制度下, 一夫多妻制的现象才能彻底铲除。当前,多妻制形式在伊斯兰教社会中仍较常见。 一个男子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妻妾的家庭形式。它是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男子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和掌握了社会财富的结果,是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产物。在阶级社会中,它只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这与其它地方的地主、资本家三妻四妾的性质相似,是一种荒淫无耻的腐朽生活的反映。这种婚姻形式在藏族中占的比例很小,只是在部落酋长、富户人家和官僚贵族家庭中流行。一土司贵族常娶几房太太,所娶妻子均来自另一个部落或土司中,其势力可由婚姻关系伸展到其他部落。一些富商或地主亦有几个妻子。过去,西藏有一种流动的商人,在他经商的各地都建一个家,便于他经商。靠近内地的地区,因受汉人的影响,也有娶几个妻子的情况。和汉族不同的是不分妻妾,每个妻子的地位都是一样的。还有一种情况是: 在贵族官僚中,因前房妻子不生男孩,为地位和财产的继承,也娶三妻四妾。在平民家庭中一般是几个姐妹共嫁一夫,特别是招赘的家庭多采用这种方式,姊妹几人合赘一夫,这种婚姻形式在农区藏民中比较多见。 柯尔克孜族的古代婚俗。在封建社会,有钱有势的牧主巴依们凭借自己的权势一人娶几个妻子并让她们分别住在不同的毡房里独自为家。第一个妻子由于在年龄、智慧上与巴依不相上下,而且是明媒正娶的第一个老婆,因此特称之为巴依比且阿牙勒,即大老婆。大老婆(正房)主管家中的一切事务,在家里有较高的威望,连巴依本人也不敢惹她生气。二房,被称为“托阔阿牙勒”,是贞女,在年龄上比巴依小许多,所以特受巴依的宠爱。如果巴依再娶一房,则会使二房成为小老婆,而新纳的妻子会夺走她受宠的位置。因此,越是年龄小的妻子越受巴依的宠爱,而受到前房的忌恨。如果有一房妻子失宠,巴依几年也不去光顾一次,对其生活也不加关心,这种妻子被称为“萨勒巴尔阿牙勒”。她既不能断绝夫妻关系,又不能与丈夫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只能成为一夫多妻制的牺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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