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七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七出分类:【传统文化】 丈夫休弃妻子的七项理由。出,休弃,使之离家出走。源于礼。《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顾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汉代以后,法律儒家化,儒家思想贯穿法律之中,礼的规范入于律。“七出”被确定为丈夫提出离婚的重要条件。《唐律疏议?户婚》“妻无七出而出之”条:“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妻子有此七种情况之一的,丈夫有权提出离婚。如果妻子同时符合另外三项特定条件的,则丈夫不得提出离婚,所谓“三不去”。唐以后,历代法律均有七出规定。中国古代倡三纲五常,重夫为妻纲。法律注重维持夫妻关系中夫的特权地位。七出规定则集中体现了夫妻法律地位不平等的特点。 古代丈夫可以遗弃妻子的七条理由。汉代叫“七去”、“七弃”。宋承前代礼律,也把七出写进法律:(1)无子,因其绝后;(2)淫佚,因其乱族;(3)不事舅姑,因其逆德;(4)口舌,因其多言离亲;(5)盗窃,因其反义;(6)?忌,因其乱家;(7)恶疾,因其不可操办祭品。丈夫可用其中的任何一条作为借口休掉妻子。 又称“七去”、“七弃”。始于汉代,唐代已成为合法。古代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孔子家语?本命》:“七出者:不顺父母,出;无子,出:淫僻,出;嫉妒,出;恶疾,出;多口舌,出;窃盗,出。不顺父母者,谓其逆德也;无子者,谓其绝世也;淫僻者,谓其乱族也;嫉妒者,谓其乱家也;恶疾者,谓其不可供粢盛(操办祭品)也;多口舌者,谓其离亲也;窃盗者,谓其反义也”。旧时流行于山东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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