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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三司会审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三司会审

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汉以来,常由主管刑狱机关会同监察、司法机关共同审理重大案件,称“杂治”。隋由刑部(初称都官尚书)、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唐实行“三司推事”制度,即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判。明、清始称“三司会审”,即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组成三法司共同审理重大或疑难案件。清在三司会审前,先由三机关的副手预审一次,称“小三司会审”或“会小法”然后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再行审理,称“会大法”。如遇有经过数次审理仍不清楚的特大案件,还由三法司同六部尚书和通政使共同审理,称“九卿会审”。不论哪种会审,最后均须经皇帝核准始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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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9 4: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