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北京林业发展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二、发展历程北京畜牧业的历史悠久。据平谷金海湖畔出土文物彩陶猪考证,北京地区养猪至少已有六千多年历史。元明清三代均建都北京,为供奉朝廷官吏,京郊畜牧业在当时有一定的发展。北京油鸡、北京鸭等良种享有盛名。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农民深受压榨,民不聊生,畜牧业时遭破坏,发展缓慢。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发展畜牧业,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北京郊区畜牧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受到“左”的干扰,也经历了一些挫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京郊畜牧业才出现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局面,迈上了向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道路。
二、发展历程北京地区历史上,早有捕鱼、养鱼的记载。周口店猿人遗址的山顶洞人文化层中,出土一些鲤鱼骨和一条约一公尺长的青鱼骨。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夫燕亦勃碣之间一都会也……有鱼盐枣栗之饶”。明武宗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京畿皇庄的十里铺、高碑店等地,官府征收租银,“凡民间掌舟驾车、放牧牛马、采捕鱼虾螺蚌莞蒲之利,靡不刮取”。说明那时京都一带有渔民从事渔业生产。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高碑店附近有60~70户渔民,养鱼水面约26.67公顷。通惠河两岸,从庆丰闸到花园闸的村民,主要从事渔业生产。辛亥革命后,一度军阀混战,社会动荡,渔业生产遭到破坏,至新中国建立前夕,仅高碑店、马家堡等地还残留一些水面,渔业景象衰败。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渔业生产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 1949—1971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郊区范围小,可供养鱼的水面,主要是一些自然坑塘和公园湖泊。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后,农民翻身做了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淡水鱼养殖虽比解放前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生产水平仍然较低。1953年以前,全市淡水鱼生产每年只有几千公斤,不到全市水产品年销售量的1%。从历史发展上看,这个时期郊区渔业生产仍处于自然发展阶段。 1954年2月6日, 《人民日报》第二版刊登了《利用北京市所辖水面发展养鱼事业》的两封读者来信和农业部水产管理总局与人民日报社关于《北京市湖塘养鱼情况的调查》。调查报告从北京城市发展需要出发,通过对北京市发展养鱼业的有利条件及现有水面利用情况的分析,对北京市今后发展养鱼事业提出了五条意见。北京市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建立了京郊养鱼工作站,调配了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了对养鱼生产的指导。当时,北京市的渔业基本上是“白水养鱼靠天收”,经过对京郊水产资源的调查,市政府制定了发展养鱼计划。在东郊小营建立了养鱼试验场;在高碑店农业生产合作社,搞了群众性的养鱼试验点;在全市公园湖塘放养鱼种;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利用旧窑坑改建成示范鱼池;建鱼种场,从南方购运鱼苗,培育鱼种,供应群众养鱼的需要;水产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举办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58年,全市淡水鱼年产量提高到40万公斤以上。 1959年7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水产局。为贯彻中央关于城市副食品供应以“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提出北京渔业生产要坚持池塘养殖与水库捕捞并举,国营渔业与群众渔业并举,重点加强了国营渔场建设,发展水库渔业生产。1959—1960年,北京市以官厅、密云、怀柔等10个重点水库为基础,先后建成10个国营渔场,共占地12 252公顷,划进150个村庄,22 390个农户,101 461人。国营渔场实行渔农兼营,主要为水库养鱼提供鱼种,1959年,全市淡水鱼年产量达155.3万公斤。其中水库捕捞成鱼18.05万公斤。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实行“退库还田”,撤销了6个国营渔场,保留了延庆、密云、怀柔3个国营渔场,唐指山渔场退还给公社经营。 1960—1961年,北京市水产科技人员先后取得“草鱼人工繁殖”和“鲢鱼人工繁殖”两项关键性技术成果,填补了我国北方地区鱼苗生产的空白,改变了“南苗北调”的局面,为进一步发展北京郊区渔业生产开辟了一条新路。 1962年10月北京市水产局撤销,市农林局设水产处负责郊区渔业生产。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水产干部和科技人员被下放劳动,郊区渔业生产受到了影响。1970年北京市政府成立了水产工作组,恢复和新建鱼种场,普及家鱼人工孵化技术,培育大规格鱼种,在大水库中投放鱼种,使渔业生产逐年恢复。当时的生产水平较低,平均亩产只有几十公斤,池塘养鱼年产量在几十万公斤上下徘徊。 (二) 1972—1983年 1972年,在全国发展城郊养鱼现场会上,介绍了湖南省衡阳市发展池塘养鱼,建设商品鱼生产基地,解决城市吃鱼问题的经验。北京市在通县和大兴县建立了4个商品鱼基地试验场。实验水面50.93公顷,年成鱼产量7.5万公斤,平均公顷产1471.5公斤,比自然坑塘养殖平均公顷产提高一倍多。由于当时处在“文革”后期,资金比较紧张,商品鱼基地建设发展速度较慢。 为加强对水产业的领导,早日实现淡水鱼自给,1978年7月6日,北京市成立水产局,对北京市水产科研、生产和购销实行统一管理。在发展生产上确立了“三个为主、两个转移”的指导思想。即以池塘养鱼为主,以精养高产为主,以优质鱼为主;养殖方式由水库捕捞向池塘养殖转移,由传统养殖向现代化科学养鱼转移。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拟订了建设十万亩商品鱼基地的规划。到1983年底,建设商品鱼基地1 100.53公顷,年产商品鱼230.6万公斤,占全市成鱼总产的41.8%。 随着养鱼业的发展,逐年加大了放库鱼种的数量和规格,水库捕捞产量稳步增长。在1967年至1976年的10年中,北京市水库捕捞平均年产量163万公斤,占全市10年成鱼平均年产量的68%。随着池塘养殖的发展,水库养鱼的产量比重逐渐下降。到1983年水库捕捞产量占年度成鱼总产的27%。 (三) 1984—1995年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淡水养殖生产持续发展。从1984年至1995年的12年中,淡水养殖总产量平均以每年500万公斤的速度递增。水产品市场货源充足、品种多样、价格稳定,首都市民“吃鱼难”的问题有了根本性的好转。
二、发展历程北京的乡镇企业(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称社队企业),是在农业合作化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历程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期。
二、发展历程广东农耕比黄河、长江流域晚,但由于历史上战乱较少,种植业生产相对稳定,加之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与自然优势,所以种植业生产的发展又较黄河、长江流域快,生产水平也较高。宋代部分地区已进入农业全面开发时期,开始有多余的粮食输出。至明与清前期广东已成为全国农业最先进的地区之一。清末鸦片战争后,广东农业逐渐衰落,农业生产日趋萎缩。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农业迅速恢复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使广东农业进入了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新时期。
二、发展历程广东畜牧业生产历史悠久,早在西汉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就普遍饲养耕牛、生猪、家禽,出现农牧结合,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至清代,广东的畜牧业已经相当发达,与外国通商,牛、猪、禽、蛋、蜂蜜等畜产品出口英国和东南亚国家。抗战前的1934年,全省生猪610.9万头,耕牛338. 1万头,家禽3 955万只,属当时全国畜牧业生产最发达的省份之 一。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日本侵略军滥宰外运牲畜,加上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和自然灾害的破坏,畜牧业生产每况愈下,农村普遍缺乏耕牛,贫苦农民以人力拉犁耕作。1949年,全省生猪存栏376. 9万头,耕牛220. 2万头,家禽3 585万只,畜牧业生产大幅下降。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恢复和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政策和措施,开展品种改良,改进饲养技术,防治疫病,发展饲料生产,使畜牧业有了很大地发展。但是,畜牧业的发展历程是在曲折中前进的。1978年以前,由于“左”的干扰,政策的失误,畜牧生产几经起落发展缓慢。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畜牧业才真正走向高速发展之路。
二、发展历程据记载广东渔业已有3000多年历史。在明代,海洋捕捞的渔具、渔法已有相当的进步,在番禺等地渔具就有深罟、索罟、围罟等十多种,南澳有桁艚定置作业。池塘养鱼始于唐代。宋代为了遏制江洪,大量围堤筑塘,奠定了发展池塘养鱼的基础。明代中业,珠江三角洲一带,已形成了连片的鱼塘,开始形成桑基鱼塘的生产方式,沿海人工养殖珍珠、牡蛎逐渐兴起,渔业商品生产已甚为发达。 20世纪上半叶,广东渔业最高年产产量是1936年的51万吨(含海南岛),其中海洋水产品36万吨、淡水水产品15万吨。有大小渔船6万多艘,专业及兼业渔民80多万人。淡水养殖面积,仅顺德、南海等八县,就有鱼塘6. 17万公顷(116万亩)。抗日战争期间,日寇对我沿海渔船、渔民轰炸烧杀,渔业受到极大破坏,加之国民党政府的腐败统治,渔业生产每况愈下。到1949年,渔船不足3万艘,鱼塘仅5. 3万公顷,产量下降到21万吨。其中海洋水产品15. 8万吨,淡水水产品5. 2万吨,渔业在渔霸、埠主、渔栏主等势力的控制下,渔民生活极度困难,生产日益萎缩。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渔业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以后由于多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和生产体制的束缚,生产发展缓慢,基本上处于停滞的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渔业生产力迅速提高,渔业生产进入了全面旺盛发展的新时期。
二、发展历程广东垦区的发展历程,是沿着探索、开拓、及时纠正失误、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前进的历史进程发展壮大的。
二、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心协力,艰苦奋斗,走过了46年不平凡而又曲折前进的历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7年,河南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改革为动力,使农业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基本形成了农林牧渔并举,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农村市场经济新格局,从根本上改变了旧河南农业的落后状况。其主要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二、发展历程甘肃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大体经历三个阶段:
二、发展历程在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甘肃省的水土保持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单项措施、分散治理到按山系、水系和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过程,取得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兼容并收, 增强农业后劲, 促进脱贫致富的巨大成效。
二、发展历程甘肃农垦事业的创建发展是国家加速开发、建设甘肃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自1953年兴建,1954年成立农垦局,到1958年,共建成国营农场31个,初具规模。“大跃进”时期,国营农场高速发展,至1960年先后在河西、陇东、陇南、甘南等地建成120个农牧场,人员达10.64万人。由于当时思想上的急于求成和乱开滥垦、盲目发展,于三年困难时期,许多农场被迫下马,到1963年减至54个,人口2.69万人。1964年在酒泉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十一师, 同甘肃省农垦局并列,共同管理全省国营农场。1965年省农垦局与农建十一师合并,对农场实行军管。1969年在农垦局和农建十一师的基础上, 经中央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建设兵团。1975年大精简中,又将建设兵团撤销,所属农场交地、县管理。1978年为了加强对国营农场的管理工作,重新建立了甘肃省农垦局。1983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省农垦局改为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为经济实体,受省政府委托,行使省属农垦行业主管机关的职权。从1983—1985年,是总公司由行政机关向经济实体过渡的酝酿和准备时期,主要是扩大企业自主权,鼓励作为派出机构的分公司创办农工商公司,通过开展经营活动创收。1988年,按照精简效能,党政分开的原则,对总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进行了较大改革。设行政、党务、经营三个系统。将省农垦农工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经营系统,指导全系统的经营活动。对总公司和5个分公司实行“经费包干,逐步过渡到自理”的政策,强化其企业性质,消弱管理职能。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经营系统和5个农垦公司的建设,引导和支持农工商公司和各农垦公司创办实体,为完成过渡创造条件。1989年,结合清理整顿公司,撤销了酒泉、张掖、武威、平凉等四个农垦农工商公司,将其财产和经营业务交垦区各公司。同时各垦区公司实行企业工资制度,将其对垦区企业的管理职能改为协调、服务职能。初步完成了垦区公司的过渡。1990年,经省政府批准,又将省农垦农工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个法人代表,为总公司机关实现企业化管理体制,强化总公司对农垦企业行使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职能,打下了基础。 改革开放前,由于体制多变,发展方向变化不定,加之对农垦的管理基本上是照搬原苏联的模式,高度集中,单一经营和“大锅饭”,抑制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甘肃农垦经济,长期处于低产亏损的落后状态。历年累计亏损了3亿多元,最高亏损年份达2 300万元。有18年粮食单产为50公斤左右,最低时仅有19.5公斤。职工每月只拿25元的工资,生活非常困难,长期处于“花钱靠国家,亏损靠补贴,吃粮靠供应”的困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肃农垦认真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大胆进行改革探索,特别是从1983年开始,对农垦经济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从而使甘肃农垦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带来了巨大变化。 (1)经济效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1983年结束了连续亏损30年的历史,开始连年盈利。仅“七五”期间实现利税累计9 333万元。1990年在面临市场疲软,经济环境恶化,资金严重短缺等多种困难,仍完成工农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16 456万元,实现利润689.5万元;1992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7 286万元,实现利润1 481万元。 (2)对国家贡献逐年增加。仅“七五”期间上交国家税金5 097.2万元,为国家上交公购粮,提供商品粮13万吨,还有部分产品供外贸出口,为国家创取了外汇。1992年上交国家税金1 827万元,比1979年增长8.1倍。 (3)生产条件有所改善,企业发展后劲增强。“七五”期间总投资8 924万元,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6 005万元,大大改善了生产条件,扩大了生产能力,10多个骨干项目已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涌现出了黄羊河、饮马、条山、农工商公司等一批生产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发展后劲较足,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全系统有武威啤酒厂和祁连山制药厂两个独立核算企业、八一水泥厂和条山酒厂2个场办企业晋升为省一级企业;酒泉拖拉机配件厂、嘉峪关水泥厂、屯沟湾石英矿、祁连化工厂等5个独立核算企业和景泰羊毛衫厂、老寺庙酒厂、小宛农场酒厂、酒泉建筑公司布鞋厂4个场办企业晋升为省二级企业。 (4)建成了一定规模的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生产稳步发展。已建成啤酒花、啤酒大麦、黑瓜籽、苹果、苹果梨、葡萄、山楂、蛋鸡、奶牛等十大商品生产基地,初步实现了规模经营,为发展商品生产奠定了物质基础。 (5)职工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显著改善。1992年职工人均收入2 108元,比1979年净增1 480元,增长235.7%。由于职工收入的增加和企业盈利水平的提高,多数企业新建了医院、校舍和文化娱乐设施。职工衣、食、住、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甘肃农垦事业的发展,可分为创建、探索(1953—1978年)和改革、发展(1979—1992年)两个阶段,见表4-8-5。 表4-8-5甘肃省农垦各发展阶段概况 阶 段 | 时 期 | 代表 年份 | 企业数 (个) | 总人口 (万人) | 职工 (万人) | 耕地 (万公顷) | 工农业总产值 (按可比价计) (万元) | 盈亏总额 (十一万元) | 创 建 、 探 索 阶 段 | 初建 大跃进 三年调整 省农垦局农建十一师 军管 兰州军区生产兵团 地县管理 | 1958 1960 1963 1965 1968 1972 1978 | 33 122 57 48 27 68 49 | 2.03 10.64 2.69 4. 19 6.60 8.96 9.28 | 2.03 7. 16 1.67 3.07 5.26 4.99 4.66 | 4.67 18.90 3. 14 3.05 3.72 3.95 4.25 | 347.20 1 162. 17 260.82 941.20 1 184. 76 3 582.23 4 497.53 | —12 —1 797 —405 —167 —1 073 —1 384 —1 629 |
(续)阶 段 | 时 期 | 代表 年份 | 企业数 (个) | 总人口 (万人) | 职工 (万人) | 耕地 (万公顷) | 工农业总产值 (按可比价计) (万元) | 盈亏总额 (十一万元) | 改 革 、 发 展 阶 段 | 省农垦局 省农垦局 农垦总公司 农垦总公司 | 1979 1983 1987 1992 | 48 46 36 36 | 8.17 7.93 6.64 6. 98 | 4.39 4.22 4.01 4.48 | 3.93 4.09 3.87 3. 92 | 4 520 7 249 11 772 37 286 | —1 794 122 762 1 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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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农垦历年综合统计年报。
二、发展历程黑龙江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分两个时期进行的。第一个时期是从1947年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边境地区, 开荒创建国营农场开始的, 全部用农业机械装备, 实行机械化生产; 第二个时期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在广大农村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逐步推行的。农村机械化的发展, 从1949—1995年, 又经历了试办、普及、全面发展提高3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