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分类:【传统文化】 蒙古族封建上层博彦满都、玛尼巴达拉等在内蒙古东部地区组建的自治政权。1946年1月16日成立于兴安盟的葛根庙(今乌兰浩特附近)。成员中, 一部分主张投靠国民党政府,实行“独立自治”;一部分则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党的民族政策, 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大部分处于中间状态,动摇于国共两党之间。 * 四三会议后撤销, 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 成立兴安省政府, 由特木尔巴根任主席。 1946年1月16日在兴安盟葛根庙召开的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参加会议的有封建上层人物,有曾在伪满洲国担任官员的人,也有进步人士。由博彦满都、玛尼巴达拉等出任政府领导。同年建立东蒙古人民自治军。从其施政纲领和宣言看,具有一定的民族民主解放运动的性质。“四三会议”后撤销,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及兴安省政府,由特木尔巴根任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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