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制度分类:【传统文化】 国家关于吸收由公众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制度。起源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51年起开始试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定了陪审制度。1983年经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对陪审制度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有权参与所办案件的全部审判活动,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裁决。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