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乐东县商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乐东县商业分类:【地域文化】 解放前,这个县的商业不发达,仅沿海地区的九所、冲坡、乐罗、黄流、佛罗、莺歌海等镇有一些小商贩。而黎族苗族同胞聚居的山区,没有集市贸易,民族内部的商品交换很少,以实物交换为主,人们要出卖本地区的土特产品,必须爬山越岭到汉区墟镇进行交换。解放后,这个县的商业得到迅速的发展,县、乡、镇商业机构健全,黎村苗寨办起了商业供销网点。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和集体商业、个体商户活跃于城乡,方便了人们生活,促进了流通。1989年,全县有商业机构3649个,从业人员1.01万人,其中国营商业149个,职工2976人; 集体所有制商业466个,职工1729人; 个体商业3034个,从业人员5386人。199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6亿元,比1991年增长6.8%。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对外贸易创汇生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创汇产品逐年增加。现在出口的产品有干腰果仁、琼脂、西瓜、蜜瓜、洋葱脱水片、甜玉米、藤制品、陶器等10多个产品。1992年,全县出口总值5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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