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乡书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乡书手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职役名。轮派乡村第三、四等户充当。职责在协助里正、户长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登记乡里田产的转移情况等。早期为乡役,隶属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地位有所提高,仍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又称“乡司”。熙宁、元丰时期行免役法,改为雇人充当。后或雇或差,时有变化。有的地方在造五等丁产簿时,将乡书手、耆长、户长隔在三处,不得相见,各给印章,逐户推排家业户等,然后一处比照,如有大的出入,便肯定有情弊,严重的要处罚治罪。可见,乡书手在乡村编造户籍,征收赋税诸职事中责任不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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