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乡试、会试和殿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乡试、会试和殿试分类:【传统文化】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的程序。主要有三级,最低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最高一级是“会试”和“殿试”。院试之前还要经过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由各省学正主持的考试,称为院试。由于清代学正的官署称提督学院,故称院试,又以明时称提学道,故亦沿称道试。考试合格入府学或县学的人,确定其为生员身份,即习惯上的所谓秀才。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北京、南京和各省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萌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的叫恩科。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闱是考场)。又因各县、州、府的应试者齐集省城,由朝廷派官主考,又称为大比。考中的称为举人。举人可参加次年在京城举行的会试,也可以入仕,挑选为知县或府学、州学、县学的学官。会试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各省的举人都可应试。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也举行会试,称为会试恩科。考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因考期在春季(三月),也称为春闱。又因试于礼部,也称礼闱。贡士须应殿试。殿试是由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合格的贡士进行的考试,也叫廷试。始于唐武则天时。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定制,将殿试取中的进士分为五甲(甲即等级)。元顺帝时改分为三甲,且一甲仅限取三人。明清因袭之,定制为:一甲三名,第一名叫状元,也称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统称为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称为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为传胪。三甲若干名,称为赐同进士出身。殿试揭晓时,在太和殿唱名,同时张挂榜文三天,榜用黄表纸制成,称为金榜。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二、三甲进士需再经过一次朝考才授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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