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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书院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书院

分类:【文化精萃】

书院名始于唐代。开元六年(公元718年)设立正修书院,13年改称集贤殿书院。置学士,掌校刊经籍、征集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对。贞元中,李渤隐居读书于庐山白鹿洞,至南唐时就遗址建学馆,以授生徒,号曰庐山国学;宋改称白鹿洞书院,为藏书与讲学之所。宋代书院大兴。白鹿、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府、岳麓号为四大书院。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一般选山林名胜之地为院址。不少有名学者讲学其间,采用个别钻研,相互问答,集众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以研习儒家经籍为主,间亦议论时政,对学术思想发展有一定影响。元代各路、州、府皆设书院。明清书院仍盛,惟多数成为准备科举的场所。清末废科举,书院改为学校。

李朝时期一种地方私立教育机构,兴起于十六世纪中期,规模小于乡校。书院多设在著名学者或其他名流的诞生地。当时最负盛名的属白云书院。书院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学生结业后可应科举试。书院还有许多藏书,并出版一些儒家经典和文集,成为地方上的文化中心。后来,书院俨然以维护美风良俗和礼仪道德自居,用乡约压制、剥削人民群众。十九世纪后期,书院有600余所,大院君下令留下47所书院,其余全予封闭。

独立于官学系统外之教育机构。由官方藏书、校书和私人读书治学之所发展而来。一般有学田作为经济来源;掌握一批供教学用图书;有一定教学行政组织;招收学生,按学规从事教学和生活;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采用个别钻研、相互问答、集众讲解相结合之教学方法。由著名学者讲学,重视学术交流,为书院区别于一般学校之重要标志。每随官学腐败、衰落而兴盛。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六年(718)设丽正书院,十三年(725)改名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知书官等;主要职责为校刊、收藏经籍、征集遗书、辨明典章,以备皇帝顾问。宋代书院尤盛,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研习经籍外,间亦议论时政。院址一般选山林僻静处。白鹿洞、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府、岳麓书院最为著名,号称四大书院。元代各路、州、府皆设书院,政府逐步加强控制,直接委派负责人,使其官学化。明代书院仍盛,其后期多与州郡官学合并,日渐成为科举预备场所。清代书院数目大增,但多为习举业而设,学生埋首八股文,不务真才实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政府下令改全国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

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其名称始于唐代开元六年(718年)设置的丽正修书院。开元十三年改称集贤殿书院,置学士,为朝廷藏书、校书、修书和辨明典章,以备皇帝查阅咨询的场所。此时私人藏书、读书之处也称书院,并逐渐发展为收授生徒、教学育人的机构。聚众讲学最早是五代南唐的白鹿洞学馆。北宋书院开始兴盛,白鹿洞、岳麓、睢阳、嵩阳、石鼓、茅山等都是当时著名的书院。书院往往藏书数千卷,学生百千人,名流云集,规模气势浩大,为世人瞩目。书院以私人讲学为主,弥补官学之不足,自由研究学问,开创了新型的学风。书院在教学管理制度方面形成一套独特的体系。书院由山长主持,规模大的书院还设有副山长。下设:主洞,“聘海内名儒,崇正学,黜异端,道高德厚,明体达用者为之,无则不妨暂缺”;副讲,“主批阅文字,辨析疑义”;堂主,“督视课业勤惰”,“诱掖调合院中学徒”。“由主洞,副讲择学徒中优者为之,不称职则更易”;管干一人,副管干三人,“专管洞内一切收支出纳。”(《白鹿洞志》)此外,还设接待客人的典谒,主管讲经的经长,学长,引替等一整套行政管理机构。书院课程以研习儒家经籍为主,教学重视自学,提倡独立钻研,并允许不同学派共同讲学。书院经费大多来源于学田,或由私人捐赠及公家拨充。学生来院听讲,由书院供给膳食。书院还定有学规,最著名的是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其后还有“东林会约”、“漳南书院学规”等,连官学也以它作为制定学规的依据。学规提出为学、修身、处事、接物等一系列原则,对后世影响极大。元代鼓励开设书院,诸路、州皆设书院,但对书院的师资任用、组织管理,乃至经费供给等都加以控制。山长亦为朝廷委派,列为州、县学官之一。对学生也采取极为严格的管教措施加以控制,甚至进行体罚,书院开始官学化。明代王阳明兴书院讲学之后,书院又开始兴盛。书院聚众讲解和探讨儒家经典,亦议论朝政得失,当时最著名是东林书院。此院推崇气节名誉,抨击宦官弄权,由此得罪权贵而遭封禁和迫害。嘉靖、万历之后,书院曾连续四次被毁。宋代书院与官学的最大区别在于非科举预科,至明,这种区别消失,书院亦成为科举的附庸。自万历年间起规定功课,实行月课、月考的办法,分别给予奖金;到科试之年,供应试生员旅费,规定书院生员应试名额,几乎与府、州、县学无异。清代书院遍及全国,但皆在朝廷的严格控制之下,与官学几乎没有区别,仅有少数学者创办的书院仍保持讲学和研究的传统。清代书院费用由国库拨款,平日开销由布政司请示总督报销。书院一切所为均由地方官查核,连书院主持及教师任用也由官府延聘。学生分正、附二课,正课为已入学之生员,或贡、监来读者;附课为未曾入学者。书院重视考课,考课分为官课和师课。月考二次,官课一次,省城由督、抚、司、道主之;府、州、县由所在地方官主之;师课由院长主之。优者有奖。师生同受政府查核,已完全官学化,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1901年8月正式将书院改建为大、中、小学堂,此后虽仍有以书院命名者,但已属近代新式学校。

古代教育机构。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开元六年(718年),朝廷设丽正修书院,后改名集贤殿书院,为修书、校书、藏书之所。时私人隐居读书或聚徒讲学之地亦有名书院者,如四川张九宗书院。唐末五代战乱,官学衰败、学者避居山林,择胜地营建书院之风渐起。宋初得官府奖励,以讲学为主的书院遂盛,规制日趋完备,形成书院制度。北宋著名书院有岳麓、白鹿洞、嵩阳、睢阳、石鼓、茅山等。南宋随理学之发展,书院渐成学派活动基地,如张?主教岳麓、朱熹主教白鹿洞、吕祖谦主教丽泽、陆九渊主教象山,遂有“南宋四大书院”之称。元代因官府提倡,各地兴复新建者增至200余所,多集中于江南。虽系民办自由讲学为主,但因政府委派山长并授予官衔,发给官俸,学生经地方官员荐举,可分配作学校教官,出现官学化态势。明初兴办官学,书院沉寂百余年,成化年间(1465-1487)才逐渐发展起来,至嘉靖年间(1522-1566)达到极盛。据统计,明代共建书院1239所。嘉靖、天启间,四次禁毁书院,亦未能禁绝。明代,书院官学化的程度比元代更甚,有的与官办州县学无多大区别,书院山长由儒学教官兼任,分配科举名额。清初因防范书院广聚生徒,反清复明,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雍正十一年拨款建省城书院,各地竞相仿效,至清末已达数千所。但荐聘之权多属督抚学政,生徒亦多由官府考选,并以考课为重心。至此,书院完全官学化。乾嘉以后,受汉学兴起的影响,阮元设诂经精舍于浙江,设学海堂于广东,不课八股文,而以经史为主,并及小学、天文、地理、算法等,为书院开创了一种新的学风。光绪二十七年(1901)诏改书院为学堂,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堂,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堂,州县之书院为小学堂。书院制度遂告终结。书院继承发展了古代私学传统,吸取禅林精舍讲学制度和官学经验,成为与官学相平行发展且具相对独立性的一种特殊教育制度。程度一般在蒙学之上。提倡自由讲学,不同学派互相交流,问难论辩。读书与修养并重,教学与研究结合,师生关系融洽。

古代藏书讲学之所。书院是唐代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成果。开元六年设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称集贤殿书院,置学士以校刊经籍,征集遗书,书院之名始立。贞元年间,李渤曾隐居读书于庐山白鹿洞,至南唐时在遗址建学馆、教授生徒,号为庐山国学,宋改称白鹿洞书院。书院是一种高水平的教育形式,一般设立于名胜之地,私办和官办皆有,尤以宋代为盛,当时有白鹿、石鼓、睢阳、岳麓四大书院最为著名。书院教育对中国古代学术的发展起过相当积极的作用。元清时代书院虽也极其盛行,但多已成为准备科举的场所,对推动学风,带动文化发展已无多大意义。清代废除科举之后,各地书院均改为学校。

一、安徽书院昌兴的原因

在宋元书院发展的基础上,明清时期安徽书院蓬勃发展,盛极一时。其发展之速,分布之广,学生之众,质量之高,都远远超过官学。其鼎盛的主要原因: 一是明清两朝注重文教,重用文士,重视仕进,鼓励书院的政策,推动了书院的大发展; 二是学派盛行,朱学、王学、湛学及清代朴学与桐城文派等派学者在安徽广泛创办并主讲书院,大大加速了书院的发展;三是官学颓靡,科举腐败,学风日坏,皖地名儒学者为匡救教育,拯治时弊,积极创办书院,传道授业,振兴文教,培育人才,从而促进了书院的鼎兴; 四是安徽素以 “文化之地”、“仪礼之乡” 著称,历来就有社会与私人办学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徽州、安庆两地区,文风尤为昌盛,文人学者、乡贤名流、仕宦富贾等等,大都关心教育事业,热心创办书院,或亲自创建,或受聘主讲,或捐资修复,或集资兴建,广收弟子,教导一方,于是书院随之兴盛发达。现以徽商捐资创建或重建书院为例,清歙商鲍肯园等捐银7万余两(鲍一人捐银1.7万两)重建歙县两处紫阳书院(张海鹏、唐力行《论徽商“贾而好儒”的特色》,《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4期,第59页)。绩溪商人章必泰捐金创建东山书院。婺源绅商于嘉庆九年(1804)一次捐助县内紫阳书院银3万余两。婺源江溶身为大商雇佣,于道光十二年 (1832) 捐资重建湖山书院 ( 《论徽商 “贾而好儒”的特色》第6页)。再如名宦胡缵宗于明嘉靖间任安庆知府,曾在府治创办二良书院、近思书院、山谷书院,在所属县桐城创立桐溪书院和潜山的皖山书院,共五所。可以肯定,明清两朝徽州、安庆书院之盛,前者主要是徽商慷慨资助的结果,后者主要是地方名宦关心重视的结果。由于以上原因,当时的安徽书院非常发达,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第一,官学化的程度日益加强,政府控制日益严密,私学性质日益削弱,致使书院日渐失去宋元时期自由讲学的特点,成为科举的附庸,即所谓“洞学科举化”。第二,书院教学与政治活动的结合日趋紧密,并随着政治势力的起伏而兴废,这在明朝表现得更为突出。第三,由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派的形成和消长,明清两代书院的时间性、地域性和学派性进一步发展和加强; 在清代出现了多种类型和性质的书院,特别是在西学东渐、学术思想激烈变化的清代末年,出现了讲求实学、注重学习西技西学的书院向近代学校转变,最后走向消亡。

二、书院发展概况

(一) 明代书院

据有关材料统计,明代安徽书院至少在138所以上 (包括新建和修复重建的书院)。然而,其发展经历了一个由沉寂到勃兴的过程,并经过激烈而反复的斗争。明初百余年间,书院长期处于沉寂状态,这是因为明初诸帝把文教政策的重点放在兴办官学,注重科举,荐拔文士,充实官员等方面,以巩固其政权,加强其统治。同时,儒家学者多被吸收到各种官学中任教,士子也多被收到官学中读书,以求仕进荣禄。所以,明初百余年书院极少,呈现一片冷寂荒漠的状态。全国如此,安徽亦不例外。据统计,洪武年间安徽书院不到十所。

明中叶以后,由于政治日渐腐败,教育日益空疏,科举积弊日益严重,学风士风日益颓废,于是理学家们为拯治时弊,匡救教育,振兴学问,纷纷修复或别建书院,收徒讲学,书院才由成化 (1465―1487)、弘治 (1488―1505)、正德 (1506―1521) 约半个多世纪的缓慢发展,至嘉靖 (1522―1566)、万历 (1573―1619) 年间,达到极盛时期,全国与安徽的绝大多数书院都是在这段时间内修复和兴建起来的。当时安徽书院有时间可考者,由成化至正德间,兴建和修复的仅十余所,而嘉靖年间就兴建和修复347所,万历间则兴建和修复达23所,两朝合计70所,约占明代安徽书院总数的一半。由此可见,明代安徽书院的勃兴昌盛是在其中叶,特别是在嘉靖、万历两朝,可谓极盛时期。

再从书院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已由宋元时期以皖南诸县为主要区域向皖中、皖东、皖西等地区发展,使这三个地区的书院达40余所,约占当时安徽书院总数的三分之一。但淮北地区书院仍不发达,仅有几所。官办书院较之宋元时期所占比例有所增高。据统计,属地方官员创建的书院约占书院总数的三分之二,私立书院仅占三分之一。这是明政府藉官办以加强对书院的控制,使其更有效地为培养官员服务; 同时,地方官员多为文儒学者,热心文教,兴办书院,既可教导学子,诱掖四方,又可显耀政绩,名高声重。如前已列举的安庆知府胡缵宗在任三年创建书院五所。所以明代官办书院大大超过私办的。然而,官办书院增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即书院官学化和科举化,士子多习课艺时文,热心科考,竞奔仕途,使书院失去原有的自由讲学、习业的特点,而成为科举的附庸和预备场所,全无讲习、治学之可言,因而教育质量为之下降。但私办或由私人主讲的书院,不仅保持了自由讲学习业的特点,质量较高,而且还发展为讲会制度 (相当于现时的学术研讨会),把自由讲学之风推向更新、更高的阶段。当时安徽影响较大的讲会有:歙县紫阳讲会、泾县水西会、宁国同善会、太平九龙会、广德复初会、贵池光岳会、宣城六邑之会、休宁还古讲会等,讲会制度盛行一时。

但是,正当书院勃兴昌盛之际,明政府摄于书院风靡 “清议”、讽议朝政、裁评人物之举,从政治斗争需要出发,制造了三次禁毁书院运动。第一次,嘉靖十六、十七年 (1537、1538),以王 (守仁) 湛 (若水) 倡其邪学,广收无赖,志行邪伪,私创书院之罪名,禁毁其书院。第二次,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擅权,以书院“群聚党徒”、“空谈废业”之罪名,诏毁应天等府书院64处 (明通鉴》卷六十七,《明纪》)。第三次,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党专权,为翦除异己,以 “东林党祸”之罪名,毁废天下书院,迫害所谓东林党309人。这次安徽被毁废的书院主要在皖南地区,如黟县中天、林历书院,宣城宛陵精舍,广德复初书院,当涂丹阳书院等 ( 《图书集成?职方典》 卷七九一; 吴景贤 《安徽书院沿革考》)。明朝三次禁毁书院,虽使全国及安徽书院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书院制度根植人心,社会影响很大,威信很高,再加上士人不懈的斗争,结果,官方越禁,民间越办,只不过更换一下名称而已。如当时安徽创办有: 宣城同仁会馆,六安安湖会馆、青云会馆,当涂当仁会馆,绩溪光霁书屋、尺丈斋、云谷文会等,这些都是当时士人为避书院之名所进行的斗争而创办起来的。所以,当时民间书院并未因政府禁令而全被废止,反而越办越多,这是形势所使然,也是斗争的结果。综观明代安徽书院,明初长期沉寂,后经半个世纪的缓慢发展而至极盛,后期又日渐衰落。这一发展轨迹,显示了书院的盛衰与政治斗争形势的紧密关系。

(二) 清代书院

有清一朝安徽书院甚为发达,据有关的材料统计,有时间可考的书院新建的有116所,修复重建的有46所,另有41所建置不详,共计203所。从书院的发展情况看,清初书院较发达,顺治、康熙时期设的有37所(其中修复11所),占当朝全省书院总数的18%强,大大高于全国的比例。这是因为清初不少皖籍名儒怀有反清情绪,不与清政府合作,遂隐而兴办或主讲书院,以示名高节气。至清中叶,书院甚为发达,特别是乾隆年间,新建与修复的近50所,约占当朝书院总数的四分之一。因为康乾时是清朝国力极盛加之重文教的政策。清末虽有新建和修复的书院,但常因兵乱而时兴时废,远不及中期之盛。

从书院的分布情况看,已遍及全省各县;但由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书院的发展亦不平衡,江南诸县仍居第一位,江淮占居第二位,淮北居第三位。按官私性质分,官办占绝大多数,而私办不足三分之一,官办高于前代,但相比全国官办占90%以上的比重又低得多。这是因为安徽素有私人办学传统,以及一些无意仕进或不愿事清而宁愿讲学书院的文儒的缘故。尽管如此,官办书院毕竟是当时安徽书院的最重要的特色,结果使书院与官办的州府县学的实质无异,从择山长、选教师、收学生到课业、课考、廪养、俸禄,以及参加科考、取任等方面,均由政府官员或学官掌管。这种书院实际蜕变为官学的附庸,成为科举的预备场所。但也有一些名师巨儒创办或主讲的书院,仍坚持自由讲学之风,注重实学,讲求经世致用,并有少数书院开始引进西技西学,使书院逐步向近代学校的形式过渡。随着书院的演变颓坏和新教育的兴起,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诏令各省州县所有书院改为学堂,从此,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延续千年之久的书院制度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三、书院讲会的风气

书院讲会始于南宋,盛行于明中叶以后,至清初仍很盛行。它是书院教学和学术研究与交流的重要形式,也是书院迥异于一般学校的标志之一,在书院教育和学术研究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安徽书院的讲会,发端于南宋歙县紫阳书院。元、明之际,皖地朱门后学甚众,或为山长,或任主讲,常举行讲会。明中叶以后,讲会最盛。当时皖地风行王学,王门弟子遍布宣歙等地; 朱学和湛学虽不及王学之盛,但也有较强的势力。他们为了昌明师旨,阐扬理学,竞相创书院,开讲会,立联会,于是讲会盛极一时。诸如:讲王学的有泾县水西会、宁国同善会、贵池光岳会、太平九龙会、广德复初会、全椒南谯讲会; 讲朱学的有徽州紫阳讲会、讲会休宁还古讲会(初讲王学,后讲朱学),讲湛学的有休宁天泉讲会,等等。这些讲会先一院或数院举行,后发展为一县或数县众多书院联合举行,与会者由数十、百人发展至数百、千人,成为书院和社会学术活动的广泛而重要的阵地。讲会组织严密,宗旨明确,规章完备,订有会旨、会规、会约,由名儒任会宗、会长或主讲,会友有一定规格要求,会期多为固定,开会有一定仪式,并且每次讲会都坚持自由讨论、质疑问难、论辩互学等。

歙县紫阳讲会。紫阳讲会肇端于南宋,尊朱学,祀朱熹。元明之际,朱门后学主持或主讲书院,仍坚持讲会,倡明朱学。明中叶以后,王学风行,一度王门高弟钱德洪、邹守益、王畿、刘邦采等主讲紫阳书院。明万历中(1610),尊朱明儒方学渐主持新安六邑 (歙县、休宁、祁门、绩溪、黟县、婺源) 大会,辟王尊朱,扭转了紫阳讲会的学术方向,对紫阳及皖地书院讲会影响颇大。清初,名儒杨泗祥、汪德元、汪知默、吴汝遴、施璜等主讲紫阳,崇扬程朱,阐明朱学,大兴讲会,与苏州紫阳书院、无锡东林书院、休宁还古书院等讲会遥相呼应。自此每年举行讲会,历时四五十年。乾嘉年间,桐城文派姚鼐及凌廷堪、汪龙主教书院,学风趋重经史考据及词章,虽偶有讲会,但随理学的衰落而渐告终结。

紫阳讲会颇具规范性和典型性,对安徽乃至全国的讲会都有影响。它宗旨明确,规约严密,制度详备,要求严格,并订立具体规约,如 《崇实会约》、《紫阳讲堂会约》、《紫阳规约》。《崇实会约》中第十一则“会有戒”规定如下戒条:学贵下,傲心宜戒;中贵虚,满心宜戒; 功贵恒,怠心宜戒; 入贵巽,躁心宜戒; 养贵静,荡心宜戒; 应贵直,机心宜戒; 器贵宏,傲心宜戒; 欲贵寡,贪心宜戒;用贵节,侈心宜戒;识贵超,习心宜戒。《紫阳讲堂会约》对接收新会友规定五项规则: (1)崇正学。务经明行修,崇尚周、程、张、朱之学,讲论悉符于践履,著述必本于躬行,德孚闾用,望重学林者。(2) 敦实行 居必孝悌,言行谨信,廉节自守,为乡党新友所称许者。(3)谨士趋。凡渎乱人伦,不矜名节,及为名利奔竞公门,居闲作证,语言无实,刀笔讼师,一切所为,有妨名教,而欲登讲尚为名高,挟浮说而取胜者,勿令入会。(4)严始进。凡有志入会者,必须有老会友介绍,经会长、会宗审核同意,方得入会受教。(5) 图晚节。凡在会诸友或有为德不卒,败名丧检,内忝伦常,外辱坛坫,及在会不遂仪注,矛盾讪侮,散会后夸诞不经,欺诳流欲者,经众议除名,原介绍人记过一次。《紫阳规约》规定六项: (1) 敦伦之学; (2) 择善之方;(3)执礼之本; (4)存诚之功; (5)寡过之法; (6)崇俭之效。每项均附以发挥,勖勉会友 ( 《紫阳书院志》 卷十五,陈元晖等《中国古代的书院制度》 第143、144页)。从以上规约、规定看,包括为学进业、修身立德、待人、处事、接物等方面,内容丰富,要求极严,堪称为学、做人、立身的典则。

休宁还古讲会。还古书院建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清初邑人赵吉士重修,聚士讲习,宗陆王之学。稍后,杨景陶邀请汪佑赴书院会讲,始发明程朱之学。自此讲会尊程朱而辟陆王,与歙之紫阳书院讲会遥相呼应,并共同遵守 《白鹿洞书院学规》、《崇实会约》等规约。继之有吴儒遴、汪学圣、汪浚、施璜等名儒主教,定期举行讲会。每次讲会,仪式庄重,会规严肃,会友注有会籍,为清初复兴朱学的重要阵地之一。雍正间,汉学盛行,学风趋于经史考据。

宣城同仁会馆讲会。明万历年间邑人施宏猷等率六邑(宣城、南陵、泾县、宁国、旌德、太平) 学者建馆。因避书院之名而改称会馆,实为会讲式的书院。会馆每月中举行一次会讲,讲学歌诗; 每年4月举行大会会讲一次,为期三天。每次大会,六邑学者齐集,多达800人。学宗程朱,阐扬朱学,与紫阳、还古书院讲会应和,成为皖南宣扬朱学的重要阵地和学术中心之一。

宁国同善会。明嘉靖间,宣城王门弟子贡安国为追念其师遗教,阐扬王学,在宣州泾县组织的讲会。与会者主要是宣州六邑之士,主讲王学,成为皖南传播王学的学术中心之一。此外,贡氏还参与泾县水西六邑之会,立水西精舍,举行会讲。后又主讲宣城志学书院,聚徒甚众。这两处均成为传播王学的中心。

总之,安徽书院的讲会极为发达,它既是书院教学的重要组织形式,又是其教学内容向深层发展和高层推进的高级阶段; 既是学界研究、探讨和交流的学术中心,又是传播学术思想的重要基地,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术的传播和发展,以及在培养学术人才、开启一代士风学风等方面,都起过重大作用。

土家族高等学校。在土家族地区设立书院,始于南宋在泸溪郡治设东洲书院,由贬谪到泸溪郡的南宋进士迪功郎王庭?任山长。元代,在九溪卫设大庸天门山麓书院。明万历年间,永顺土司彭元锦于老司城创设若云书院。清雍正改土归流,在土家族地区设府、设厅、设州、设县,书院迅速发展。从雍正十一年(1734)永顺府设立桂香书院,至嘉庆初年,湘鄂川黔土家族地区府、厅、州、县皆设书院;而许多府、县还不只一所书院,而有多所书院。清代在土家族地发展书院宗旨是:“增修书院以课俊秀”, “俾动其歆羡之念,益奋其鼓舞之忱,将见论秀书升多士,广登庸之路”,以“风世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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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2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