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城察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城察院分类:【传统文化】 清代稽察京师地方的监察机构。亦称“五城御史衙门”。分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设一衙门,均称“察院”,为常设机构。其长官为五城御史,亦称“巡城御史”,由科、道(即给事中与御史)中简派,每年轮换1次。雍正元年(1723年)规定,五城察院设满、汉五城御史各1人,经承42人,其中中城设经承7人,东城8人,西城、南城、北城各设经承9人。五城察院的职掌为稽察地方,治安缉捕,审理五城地方案件,笞、杖罪自行处理,徒罪以上转报刑部;督领五城兵马司;管理京师地区的赈恤之事以及京师街道、沟渠栅栏稽察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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