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礼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礼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礼仪总称。以祭祀之事为“吉礼”、丧葬之事为“凶礼”,军旅之事为“军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合称“五礼”。《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郑玄注:“礼,所以节止民之侈伪,使其行得中。郑司农云:五礼,谓吉、凶、宾、军、嘉。”又《周礼?春官》载:“以吉礼事帮国之鬼神祗”,“以凶礼哀帮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之”,“以吊礼哀祸灾”,“以军礼同帮国”,“以宾礼亲帮国”,“以嘉礼亲万民”,“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主要是“吉、凶、军、宾、嘉”五种礼,并由小宗伯“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此外,又指公、侯、伯、子、男五侯之礼,或称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之礼为“五礼”。 古人分礼仪制度为五类,合称五礼。《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五礼之禁令”,郑玄注引郑司农(众)云:“五礼,吉、凶、军、宾、嘉。”吉礼指祭祀天地、鬼神、山川等礼制,凶礼指丧葬灾祸等礼制,军礼指征战田猎等礼制,宾礼指朝觐、聘问、会盟等礼制,嘉礼指饮宴、婚冠、宾射、庆贺等礼制。后世制礼,多以五礼分类,如《大唐开元礼》,“序例”之后,即分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等类。又五礼亦用以指五等礼。《尚书?皋陶谟》:“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传》:“庸,常;自,用也。天次秩有礼,当用我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以接之,使有常。” ①古代以祭祀之事为吉礼,以婚冠之礼为嘉礼,以宾客之事为宾礼,以军旅之事为军礼,以丧葬之事为凶礼,合称五礼,吉礼用以祭祀天神人鬼,嘉礼用以亲和万民,军礼用以整饬邦国制度,宾礼用以亲密邦交,凶礼用以哀悼忧丧。《周礼?春官?大宗伯》:“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郑玄注引郑司农云:“五礼,吉、凶、军、宾、嘉。”《隋书?礼仪志》:“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②指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五种不同等级之礼。《尚书?皋陶谟》疏引郑玄之说,五礼即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五等之礼。③指公、侯、伯、子、男五等朝见天子之礼。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所谓五礼者,正谓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礼也。” 历代王朝颁布的国家礼制的总称,分类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礼最初指祭神的宗教仪式,后来扩展到人事,指古代贵族 (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在各种场合,如祭祀、丧葬、相见、军旅、婚嫁、宴乐等,奉行的仪式与规范。这些仪式与规范并非民间风俗,而是以王者或朝廷名义制订的,是古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礼仪是天子权力的象征。据 《礼记?中庸》说: “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孔子所称 “夏礼”、“殷礼”和 “周礼”,就是三代以王者名义制订的礼仪。不过,在春秋之前,古礼的名目相当繁多,《礼记》 有所谓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 的说法,由此可见一斑。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身份,都各有相应的礼制,如士与士平级相见,诸侯与大夫上下相见,士为父母服丧,或为兄弟服丧,以及求婚亲迎等,都有一套繁文缛节; 而同是祭祖宗,天子诸侯大夫士举行仪式的规格也有天壤之别。诸如此类的繁文缛节及其差别,体现的是宗法社会中的等级秩序与亲疏关系,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周朝时,贵族子弟从小要学习的基本课程“六艺” (礼、乐、射、御、书、数),第一门就是 “礼”。也就是说,“礼” 最初只是贵族社会的专利,是贵族绅士的标志,要具有士以上的身份才有资格学习礼仪、奉行礼仪、参加典礼等,所以古有 “礼不下庶人” 的说法。春秋以后,华夏社会发生巨变,传统的等级制度被打破,“礼不下庶人” 的格局也逐渐改变。儒家便开始系统总结古代礼制,并阐释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意义,于是有各类礼书的编纂。《周礼》 的编纂者就创设了吉、凶、军、宾、嘉五个名目,来对传统的各种礼仪进行分类,“五礼” 之下又分为种种细目,这就是 “五礼” 的由来。汉王朝建立后,以继周为其文化建设的基本路线,因此奉周礼为典范,这一传统又被以后的王朝继承,尽管其礼仪代有 “损益”,但周礼的这种五分法却被保留了下来,并成为国家礼制的总称。在 “五礼”中,吉礼是祭祀天地祖宗的宗教礼仪,凶礼是哀吊死伤灾祸的礼仪,军礼是与军旅活动有关的礼仪,宾礼是君臣以及各色人等相见的礼仪,嘉礼是喜庆活动的礼仪。汉代以后,随着华夏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作为贵族标志的礼仪也逐渐普及到庶民社会。作为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婚冠(属嘉礼)、丧祭 (属凶礼和吉礼)等典礼中的仪节,如《礼记》 所说: “礼始于冠,本于婚,重于丧祭。” 历代王朝都为天子到士庶的各色人等在这些典礼中扮演的角色制订了详细的仪节,如有越礼行为,不但会受到 “道德法庭”的“审判”,还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历代王朝颁布的国家礼制只是举行各种典礼时的法定仪节,但有些典礼并非家家都要举行,如冠礼,明清两代除王公贵族和官员子弟外,一般士庶人家子弟都不举行,即使举行,也有繁简之别。按照传统观念来说,行礼与否以及礼仪的繁简,都是一个人身份高低或一个家庭贵贱的分野。 指关于礼的制度。《礼记》将礼分作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种,合称为“五礼”。吉礼,是有关于祭祀的典礼,也是五礼中最重要的仪礼,作为国家大事来对待,古代吉礼名括对天神、日月星辰、司中司命(星名)、风伯雨师、社稷、五祀(五种神祗)、五岳、山林川泽以及四方百物的祭典。如宗庙祭祀,社稷祭祀、祭天地、禊祭、腊祭、伏祭等均属吉礼。凶礼,主要指丧葬仪礼。军礼,指与战事有关的仪礼,如校阅、搜狩、出师、乞师、致师、献捷、献俘等。宾礼,指诸侯对王朝的朝见,各诸侯之间的聘问和会盟等仪礼。嘉礼,指婚礼、冠礼、飨宴、庆贺等仪礼。 中国古代王朝治政的最基本五种礼仪的统称,即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古人把祭祀的事作为吉礼,冠婚的事作为嘉礼,有关宾客的事作为宾礼,军旅的事作为军礼,丧葬的事作为凶礼。古人认为祭祀是国家最重要的事情,因而吉礼被列为五礼之首。祭祀对象有天地、祖先、日月星辰、山川河渎、社稷、高睹、先农、农蚕、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等等。嘉礼内容比较复杂,有冠婚、燕飨、饮食、宾射、??、贺庆等礼仪。宾礼指天子对诸侯接见的礼仪以及各诸侯之间的聘问、会盟等。军礼主要是指战事和各诸侯国可以拥有兵力的限制规定。此外,围猎、筑城、划定疆界等也属军礼。凶礼是丧葬之礼,但又不单指丧葬,也包括对天灾人祸 (如饥馑、水旱、战败、寇乱等) 的哀悼。 古代的五项礼制。指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吉礼是用于祭祀之礼,古人认为祭祀是国之大事,故列为五礼之首。嘉礼包括冠婚之礼、饮食之礼、宾射之礼等。宾礼指天子接见和招待邻邦国君、诸侯及各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军礼是用于军旅之礼,军队的建制、诸侯所拥有的兵力、田猎、划定疆界、建造城邑等也属军礼。凶礼除丧葬外,也指天灾人祸,如水旱灾、寇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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