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伊什罕伯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伊什罕伯克分类:【地域文化】 清代新疆伯克制 * 高级官职之一。为阿奇木伯克之副手,协办一城一地行政、民政事务。又作“伊沙噶”、“伊沙罕”,皆维吾尔语ixikaka之音译。维吾尔语ixik意“门”,aka意“兄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品秩定四至六品。《大清会典》载,维吾尔地共设12员,其中四品10员,五品1员,六品1员。伊什罕伯克出任必须回避本城,一般由各城大臣公保,应升伯克送参赞大臣拟定正陪奏请补放。按品秩高低授给数量不等养廉田 * 、燕齐 * 和养廉钱 * 。四品伊什罕伯克可得100巴特满 * 养廉田、50户燕齐和150腾格*养廉钱。光绪十三年(1887)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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