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伊斯兰文化背景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伊斯兰文化背景分类:【传统文化】 在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中,回族以其鲜明的文化特点而与众不同。这些特点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回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仅按1982年的人口统计看,其人口就约为722万,这在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中名列前茅。第二,回族是我国一个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少数民族。全国各省区市几乎都有回族,这种分布上的广泛性是其它许多少数民族所不具备的。此外,分布区域中的小聚居格局在回族中也很常见。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回族虽然在全国各地有分布,但是更主要地是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河南、河北、山东、云南及新疆等省区。第三,回族形成的历史并不久远,它也不是古代中国的土著民族,它甚至没有自己独立的语言和文字,而以汉语言文字作为其通用语文。第四,回民大多都程度不同地信奉伊斯兰教。上述这些特点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 回族在我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发展中是有其非常独特之处的。当人们基于这种认识,以科学客观的态度来考察回族建筑文化时,人们会发现其建筑文化也是非常具有特殊性的。 一个饱满的文化之果 据 《中国伊斯兰教建筑》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载,回族建筑文化的发展历史,似乎不像其他许多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史那样在建筑文化这根枝干上同时或先后结出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果子,它好像只结出了一个果子。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它虽只是一个果子,但这个果子是十分饱满、硕大和诱人的。具体地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回民族建筑文化中民居建筑的发展十分模糊,缺少回族民族个性色彩。回民们营构和使用的民居建筑不管在建制格局、功能形观上,还是在风格特色上,都更多地受到与之毗邻共居的民族尤其是汉族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民居建筑,基本上就是从汉民族或其它少数民族那里直接承袭或移借造制范型。相形之下,回族建筑文化中的宗教寺庙陵墓类建筑的发展却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从而在宗教建筑文化中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具有浓郁的回回民族特色的发展体系。这种体系与信仰同一宗教的其它民族(如维吾尔族)所建立的宗教建筑文化发展体系是有区别的。 回族建筑文化上述发展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宗教、人口及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从各种史籍上看,回民族酝酿和形成的时间,当从唐高宗永徽二年 (651)前后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开始。当时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有相当数量的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到中国,他们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商业较发达的城市定居下来。这些定居下来的外国穆斯林,由于远离故国,因而在传承和发展本国民间传统文化方面失去了原有的再生环境,而异族客邦的民间传统文化同时又以一种强大的气派,给这些由文化错位而导致心理失衡的外来移民设下了一个特殊的生存环境,这种环境迫使这些移民作出选择,要么保持本国文化传统而游离于客国异邦的现实生活之外,要么入乡随俗接受新文化的渲染,争做现实生活中的骄子。实际表明,人们不得不以自觉或不自觉的方式去作出后 一种选择。于是新的文化传统包括建筑文化传统被这些外国移民们自然地接受了。当他们住惯了这新地方的民居房宅时,他们才发现也许这新地方的民居才更符合新地方的特点。从此他们在民居建设上,不再幻想去造设那种并不符合新地特点的本国民居,而开始积极移借新地民居的建筑范式。于是这些被称作蕃客的外国穆斯林移民,未经几世几代便很快以一个新的身份――回回先民的一支,在中国生活下来,并开始带上中国民族的色彩。 伊斯兰教的巨大凝聚力 需强调指出的是,伊斯兰教在回回民族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当阿拉伯、波斯商人带着他们的宝石、地毯等货物来中国做生意或定居时,他们也带来了自己的宗教――伊斯兰教。他们为了维持和光大这种宗教,一边在客居地营造了供信徒朝拜祈祷事奉安拉的清真寺及一些穆斯林陵墓,一边大力发展汉民族或其它的民族成员入教。由于笃信伊斯兰教,这些信徒们在生活等多方面成了有别于周围汉族等民族的人,于是一种强烈的寻求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在他们中间油然而生,这样也就给回回民族的出现设下了一个契机。似乎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伊斯兰教,那些定居中国的阿拉伯及波斯穆斯林商人就可能会成为汉民族或其它民族中的一分子。同样,如果没有伊斯兰教,回族宗教建筑文化也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同是作为 一种文化现象,为什么伊斯兰教建筑传统能在回族先民那里保留并发展下来,而其故土民间的民居建筑传统就较难保留和发展下来呢? 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伊斯兰宗教文化现象与民间传统文化现象有本质的区别。首先,伊斯兰教是有着很强凝聚力的一种文化系统,它有完整严密的思想体系,有具体的教制仪规,也有专门的执教传教人员。这样,即便是伊斯兰教信徒成群结伙地迁居非伊斯兰教地区,伊斯兰教依然在精神心理及物质生活上对他们产生一种极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况且在缺少民族归属感并一时得不到周围民族认可和接纳的情况下,伊斯兰教自然也成了 一种十分重要的精神依托。而民间传统文化现象则不然,因为它起自民间,从根本上说,它是零散的、体系不清的,是缺少凝聚力的。它不可能像伊斯兰教那样在人的精神上产生一种强烈的支配作用。因而在离开本土再生环境的情况下,它是显得脆弱无力的。其次,伊斯兰教对穆斯林施加的一种感召他们同心事主的作用,也使伊斯兰教建筑得以凭借穆斯林集体的力量而保存下来。民间传统文化则与之相反,因为按故国民间传统过活还是按新地方式过活全属自由,不会像宗教那样受到旁人的监督。由于无组织,人们即便想像保留伊斯兰教建筑传统那样,保留故国民居建筑传统,其力量仍不过属于散兵游勇,作用显然是微不足道的。诸如此类的多种因素的存在,可能从根本上导致了回回先民原有的民居建筑传统及伊斯兰建筑传统的两个不同结局。 当然,在回回民族形成及伊斯兰教建筑文化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从海路及陆路到中国的阿拉伯、波斯等西亚、中亚的穆斯林移民首当其冲地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回回民族毕竟是由国内外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所以回回民族的其他先民,在伊斯兰教建筑文化发展中的作用乃至在回民族形成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由于伊斯兰教有较强的生命力与渗透力,它在传入中国后未经多长时间,就被传播渗透到中原内陆及西域等地,于是当地许多民族的成员陆续皈依了伊斯兰教,而他们中间的不少人也就从此成为了回回民族的其他先民。在这所有的先民中间,人们的原初种族、肤色、风俗、生活习惯等等虽然各不相同,但人们却有了共同的精神信仰――伊斯兰教。在这共同的信仰面前,人们忘记或忽略了种族、民族等一系列差异,从而在伊斯兰教的召唤下走到一起来了,于是回回民族共同体就渐渐形成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实质上等于扩大了伊斯兰教建筑文化的社区发展范围。在十二世纪灭亡的西域喀喇汗王朝的伊斯兰教回鹘属民里,在十三世纪起蒙元统治下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回鹘等民族里,其中有不少人迁居中原内陆或江南地区,在他们的影响下,有许多当地居民包括汉族和其他一些民族也皈依了伊斯兰教,这些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和迁居来的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带到了伊斯兰教中来。他们作为回族先民主体,既感受到了伊斯兰文化包括伊斯兰建筑文化强大的征服力,又体会到了他们各自民族的文化传统因缺乏共性而彼此面临的生存危机。于是求伊斯兰文化之同,存本民族文化之异,成了回回先民们发展回民族共同体建筑文化的一个自觉意识。这样就在精神和心理上,为伊斯兰教建筑在中国在回回民族中的留存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同时也为回族先民们的故有民俗民居建筑传统消失和溶入与其同处共居的汉族等民族的建筑传统中扫清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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