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伴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伴娘分类:【传统文化】 亦称“女傧”、“女傧相”。旧时汉、满、乌孜别克等民族旧时婚嫁仪式中女方所请陪伴新娘的年轻姑娘。一般为新娘未出嫁的堂妹、表妹或知心女友,亦有雇请有经验、颇通礼节的年轻女子充任的。人数不一。伴娘既要给新娘指点传统的各项礼仪,又要在随新娘由娘家至夫家时从轿(车)中接出新娘,并在宾客闹洞房时从中斡旋,以免新娘遭受戏谑之苦。近人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伴娘果美丽者,闹房之人,视线所集,不于新嫁娘而于伴娘矣。”旧时粤东汉族客家人,在闹洞房时,有的小伙子在友伴的鼓励下,即暗中挑选匹配对象。汉族旧时闹洞房,伴娘又是大家戏弄的对象。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五“萍乡婚嫁之恶习”条:“新婚之家,于未婚之前,必央求媒介寄语女家,聘请伴娘一人或二人,择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俟亲迎之日,肩舆而来,于是一般作客者,使酒纵性,任意调戏,甚至偷香苟合,无所不至。少则三五日,多或一二月,随婚嫁之贫富为转移。至亲好友,微论远近,一闻伴娘之美丽,必连翻而来。为伴娘耆亦志在猎取金钱,乐为应酬。” 亦称“喜娘”、“喜婆”、“陪妈”、“喜嫔”,即女傧相。举行婚礼时陪伴新娘的女子称女傧相,陪伴新郎的男子称男傧相。旧时汉族婚姻习俗,主要流行于长江、黄河流域。女子出嫁,娘家须请两位谙解婚嫁礼仪,容貌俊俏、善于辞令的妇女陪伴,除给新娘指点各项礼仪礼,还要在亲友闹房时好言相劝,以免新娘受戏弄谑浪之苦,故伴娘常代新娘受一些戏弄。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卷5“萍乡婚嫁之恶习”条:“新婚之家,于未婚之前,必央求媒介,寄语女家,聘请伴娘一人或两人,择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 陪伴新娘出嫁的女子。新娘初至夫家,人地两生,有许多不便,故女家多请人伴之,有单伴、双伴、短伴、长伴之分。单伴为一人,双伴二至三人,短伴以一月为限,长伴则不计月日。伴娘一般稍谙礼规,和气可亲,容貌俊俏。闹房时,遇亲友戏弄谑浪无所不为时,伴娘便好言相劝,尽力维护,不敢发怒于人,常代新娘受一半戏侮,多为佣人担任。今新娘出嫁亦有伴娘相随,尤其在农村,伴娘多为未婚女子,但只是礼仪陪宾,时间仅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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