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体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体俄分类:【传统文化】 傈僳语音译。意为“一样人的分支”。20世纪50年代社会改革前怒江地区傈僳族的晚期父系家族公社。各有自己的姓氏(或沿用原氏族的称号,或以最早的家族长名字命名);设一家族长,多半由年长辈高、能说会道和较为富裕的男子担任;本家族成员之间在经济上保持着伙有土地和共同耕作,生活上则保持互相协作盖房、煮酒共饮、杀猪共食、男子婚嫁共出聘礼和共吃彩礼以及共同承担血亲复仇等;内部严禁通婚。土地所有制可分为个体家庭私有、若干个体家庭(包括跨家族乃至跨村寨)伙有、家族或村寨公有,其中土地私有已占主导地位,伙有地约占1/4。在劳动组织上,共同耕作(傈僳语称“贝来合”或“哈米贝来合”)最为重要。由于共耕的土地的所有权很复杂,在产品分配上也多种多样,例如,有按户平均分配的;有按土地份数大小决定分配的;有按所出劳力、耕牛、种子的多寡进行分配的;有因轮换耕作当年由耕种者独享的。家族公社之上有父系氏族(“初俄”)组织残余和新出现的村社组织(“卡”),其下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个体小家庭,少则几户、多则十几户。家族公社内部出现了家长奴隶制,但奴隶人口最多也没有超过农村总人口的5%,主人一般也没有脱离劳动生产。 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人的家族名称。“体俄”,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由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组成。“体俄”各有自己的姓氏,以原氏族名命名或以最早的家长名命名,有家族长,有聚居区域、共同耕地、公共墓地。实行“伙有共耕”(傈僳语称“贝来乎”),即共同占有耕地,平均负担生产费用,共同耕作,平均分配产品。“体俄”成员生活上互相帮助,共同承担血族复仇械斗(傈僳语称“奢来合”)的义务。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各有自己的姓氏(有以原氏族名命名,有以最早的家族长名命名)、聚居区域、共同耕地、公共墓地及家族长等,其成员在经济上土地伙有、共同耕作(贝来乎),生活上互相帮助,以及共同承担血族复仇械斗(奢来合)的义务等。家族之下是社会基本单位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