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作客吃鱼讲三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作客吃鱼讲三忌分类:【风俗文化】 在浙江,不论山区还是平原,不管农村还是渔乡,素有热情好客的良好风尚,每有客人上门,主家总要买鱼斩肉、置酒相请。 然而,在浙江作客,吃鱼啖肉还有颇多的讲究,如浙东沿海渔区的 “全鱼忌翻”,杭嘉湖水乡的“有头有尾”,以及浙中山区的“顿顿有余”等。客人若忘了 “入乡问俗”,无意中触犯了当地的禁忌,弄得不好,主人是会不高兴的。 “全鱼忌翻”是广泛流行于浙东沿海及舟山群岛广大农舍、渔家中的一种禁忌风俗。在浙东沿海各县及舟山群岛,居民大多从事捕捞及运输等海上作业,至于乘船往来的人就更多。在他们中,向有忌说 “翻”字的禁忌风俗,凡遇有 “翻”意的话语,当地人都有“调”、“转”、“倍”等字代替。如 “翻个身” 叫 “调个身”,“翻晒”叫 “转晒”,“翻本”叫“倍本”,“翻了一番”叫 “倍了一倍”。等与此相应,在这些地区,招待客人时的红烧、清蒸或熏烤全鱼,吃时也忌“翻”。为什么呢?因为渔船、渡船出海,人们最希望的是快速顺风、一路平安。这一带的渔船、渡船,其船形大都打成游鱼形状,船头雕起鱼眼、船尾,描出鱼摆,其用意就在于祈求入海的舟船能如水中的游鱼般自在快乐平安。在当地人们的心目中,鱼是船灵魂,船是鱼化身。“翻”鱼就是翻船,最不吉利的。所以,不仅在日常言语中忌说“翻”字,在请客吃鱼时就更忌作“翻”的动作了。客人在这儿吃鱼时,正确的吃法是: 先吃掉上半片,再由座中作陪的主人用筷挑起鱼脊刺,众人伸筷将下半片鱼肉挖出,然后再慢慢地品尝。到这些地区作客的客人,吃鱼时特别要小心,假如你在无意中触犯了禁忌,主人会不高兴的。主人即使原定在当天出海捕捞或乘船出远门,也会因你犯忌而改变计划,推迟出海乘船的日期,而且一推就是十天、半月。 “有头有尾”的吃鱼习俗,流行于杭嘉湖平原。这儿沟渠纵横,河滨密布,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在这一带,招待客人时,虽然也有炒鱼块、炒鱼片、烩鱼丸等,但 “全鱼”还是不可少的。这“全鱼”讲究的是“有头有尾”。招待的若是朋友,意味着宾主之间的友谊“有头有尾”;招待的若是恋人,意味着男女之间的爱情“有头有尾”;招待的若是长辈,意味着老人的福气和寿缘“有头有尾”,如此等等。有时鱼很大,盆儿盛不下时,主人会把鱼的中段割掉一块,但上桌上仍然是“有头有尾”的“全鱼”。在这些地区做客,客人在吃“全鱼”时要注意,只能吃掉鱼身部分的肉,鱼头和鱼尾要完好地保留着,最好连中间段的鱼脊刺也不要弄断,这样,鱼还是“有头有尾”的。假如你不知这儿的风俗,吃罢鱼身后再去挟鱼头和鱼尾啃,甚至把鱼脊刺也啃啜一番,把鱼盆儿刮得一干二净,那么主人的心中是颇为不快的。一是会以为你嫌他菜肴置办得不够丰盛,二是这鱼被吃得“无头无尾”,显得很不吉利。 “顿顿有鱼”的吃鱼风俗则流行于浙江中部的山区农村。在沿海和水乡地区视为平常菜肴的鱼,在这儿却成了稀罕之物; 再说在方言中,鱼又谐音“余”。因此,鱼在这些地区就成了一种礼俗菜肴。普通农家,只有在逢年过节和贵客临门时,才会去买条鱼来烧烧。在待客的宴席上,鱼总是作成冷盆最早摆出来的。作为客人,万万不可在主人动筷前就急不可待地去吃鱼。因为在这一带,鱼冷盆大多只是摆摆样子,为的是讨个“日日有余”、“顿顿有余”的吉利。客人若想吃鱼,只有等主人开口说:“该来的客都来过了,这鱼就拆了吃吧”,便用筷子把它拆碎后,才能一饱口福。否则,破了“日日有余、顿顿有余”的吉利愿望,主人心中是不愉快的,至少会认为你缺少教养,不懂规矩。 不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浙江各地的“全鱼忌翻”、“有头有尾”和 “顿顿有余”等习俗,已渐趋消失。现在,只有在某些偏僻山村、海岛的老年人中才能找到它们的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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