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作者及全书梗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作者及全书梗概分类:【传统文化】 《商君书》或名《商子》,是一部以记述商鞅思想和政治主张为基本内容的重要法家著作。作者实际并非商鞅一人,而是商鞅及其以后的法家,成书时间大约在战国晚期,尽管《商君书》不是商鞅一人的作品,但其内容主要反映了商鞅为代表的法家重法派的观点立场,反映了商鞅当年在秦国的活动,反映了秦国政治、军事及经济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所以它成为今天研究秦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 商鞅(约前390―前338)是战国中期著名政治家,先秦法家思想的主要奠基者。他本名公孙鞅,因为是卫国人,也称卫鞅,后来被秦孝公封于商,号为商君,历史上遂称为商鞅。他在魏国研究过早期法家李悝、吴起的变法思想与经验,由于不获重用,便西入秦国,说劝急于变法图强、改变秦国落后面貌的秦孝公,在秦国主持了变法,从而使秦一跃成为列国中最强大的国家,为以后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因此,概括商鞅思想并实录商鞅变法重大政策法令的《商君书》,特别受到人们的重视。 《商君书》最早著录为29篇,今有26篇的篇名,其中《刑约》第十六、《□□》第二十一两篇佚,实存24篇,分别是《更法》、《垦令》、《农战》、《去?》、《说民》、《算地》、《开塞》、《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徕民》、《赏刑》、《画策》、《境内》、《弱民》、《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分》等篇。 《更法》篇以对话的形式记载了秦国变法前夕,商鞅与甘龙、杜挚之间的一场论争,争论的中心内容是秦国要不要变法。商鞅驳斥了甘龙二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论调,强调“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这一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思想。这场争论坚定了秦孝公变法的决心,为商鞅变法奠定了思想基础。 《垦令》篇记载了开垦荒地的命令,具体提出了开垦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社会经济的20条措施,集中体现了商鞅的重农思想。其主要内容是:1. 加强国君集权,统一国家法令制度,根据粮食多少来确定税额,建立精干而效率高的行政机构。2. 限制贵族特权,抑制商人,使闲散劳力去垦荒。3.采取重刑连坐、不准擅自迁居等强制手段,将农民牢固地束缚于土地之上,以保证垦令的推行。 《农战》篇论述重农重战思想,指出农战是治国的要领,是国家富强的根本,“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主张根据农战功绩而授爵任官,反对任用“巧言辩说”的游士说客;还主张把尽可能多的民众集中到农战方面来,“令民归心于农”,以此为基础来加强战备。 《去?》篇主旨论述治国的要领,“去?”即除去强民,其中有重农重战,抑制商人,重刑轻赏,排斥《诗》、《书》,建立户籍以及掌握13种统计数字,禁止粮食外流等方面具体内容。 《说民》篇主要论述民众与政治的关系,阐述重法派的治民之道。强调做到“法胜民”,主张轻罪重判,反对“从六淫”,提倡“行四难”。要求禁绝虚言,使民众培养实力于农战,还提出“治国贵下断”的思想,即让下层民众不仅能了解法令,而且能根据法令来判断是非,以便达到“治不听君,民不从官”的效果。 《算地》篇论述了充分利用土地,调动民众去从事农战的意义和方法。主张用法律去鼓励农民垦荒,发掘自然资源,使山林财物得到充分利用,生产出充裕的粮食,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强调国君必须运用刑赏大权,使民“畏罚”、“乐用”,疾农力战。还要抑制游士、处士、勇士、技艺之士、商贾之士等“五民”,效法“圣人”治理国家。 《开塞》篇意指排除政治方面的障碍,从而实行法治,强化国家政权。要求执政者切实实施法治。文中认为,当世战争频繁,民众多巧诈虚伪,必须摒弃“世之所谓义”,坚决推行法治。主张“刑九而赏一”,强调严刑峻法。 《壹言》篇论述统一国家政务的重要意义和措施,认为统一国家政务,集中民力从事农战,是富国强兵的根本途径。为此,必须执行法治,严明赏罚制度,正确使用集中民力和使用民力的关系。强调应根据时代需要,考察民众实际情况来进行变法。 《错法》篇论述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和原则。“错法”即建立法度。主张国君设置刑罚和爵禄来控制和利用民众。指出只有推行论功行赏的制度,才会达到“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的目的。 《战法》篇论述战争取胜的方法。认为搞好政治是军事胜利的决定作用。强调战时要善于“论敌察众”,即正确估计敌我双方的客观情况,知己知彼。还要重视将帅的作用,特别要重视朝廷的统一决策。注意做到胜不骄,败不怨,不要轻敌深入而陷入险境等等。 《立本》篇论述如何确立强兵的根本问题。认为只有确立法治,实行厚赏政策,培养重视农战的风尚,提高军队的士气,储备充足的军用物资,才能建立强大的军队,从而无敌于天下。 《兵守》篇论述防守战的原则和方法。指出四面受敌的国家要“贵守战”。并具体指出备战措施及以逸待劳的战术原则。主张在战时要组织壮男、壮女和老弱三军,让他们都分担一定的军事任务。 《靳令》篇论述严格执行既定的法令问题。认为法治的目的是以治去治,以刑去刑,只有严格法治,才能达到国富、兵强、王天下的目的。而礼、乐、《诗》、《书》等都是祸国殃民的虱子。有了这些东西,国家就会贫困、削弱以至灭亡。 《修权》篇论述如何加强国君权力的问题。指出法度、信用和权力是治理好国家的三个基本条件,其中法度由君臣共同掌握,信用由君臣共同建立,权力必须由国君独自控制。认为“公私”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无论用人、赏赐、刑罚,都必须明确“公私之分”,只有不以私议和私利损害法制,才能维护法令的信用,提高国君的权威。 《徕民》篇论述如何招徕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的问题。“徕民”即招徕民众。认为秦国地广人稀,而三晋却“土狭民众”,建议秦国用免除三世徭役等优惠条件,招徕三晋民众入秦垦荒,秦本土民众只负担军役,这样农战兼顾,既强秦又弱晋。 《赏刑》篇论述赏赐与刑罚问题。认为统一赏赐、统一刑罚和统一教化是治理国家的纲要。统一赏赐即爵禄只赏给有战功之人,统一刑罚即刑罚不分贵贱等级,统一教化即用重战思想统一人们的言行。实行这样的“壹赏、壹刑、壹教”就可以达到“无赏”、“无刑”、“无教”的境界。只有抓住纲要,才能治理好国家。 《画策》篇论述谋划治理国家和统一天下的策略,它的中心思想是:仁义不能治理天下,法治才是治国的根本。认为不贵仁义而推行法治是当时秦国形势发展的要求。国君必须了解时代发展的趋势,推行适时的政令,把“明法”同重战结合起来。 《境内》篇记述按军功授爵位的制度和方法。其对许多具体问题如户口登记、军队编制、攻城与野战的立功标准以及考核办法、惩罚措施等都有明确规定。 《弱民》篇论述减少民众对国家法令的抗拒力问题。“弱民”即使人民怯弱,亦即使民众老实守法,认为这是强国的措施之一。 《外内》篇论述国家的外事与内事问题。指出要做到外重战,内重农,必须用重赏奖励立有战功之人,用重刑惩罚逃避战争之人,堵塞淫道,使那些搞辩智、游宦、文学私名的人得不到荣华富贵;必须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加重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赋税徭役,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如此才能把民力集中于农战,收到富国强兵的效果。 《君臣》篇论述国君与臣民的关系问题。认为国君的政治措施对臣民的风尚起着决定作用。必须认真执行法治,才能达到“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的目的。 《禁使》篇讲驾驭使用官吏,防止人们犯法的问题。主要论述了国君掌握和运用“势”(权威)、“术”(统治方法)的重要性。指出国君要善于掌握权势,周密考察官吏的功罪,正确施行赏罚,利用官吏之间的利害矛盾,严格规定各级官吏的职权,以便使他们互相监督而不敢违法越轨。认为国君只听书面报告而不考察实情,就不能正确判断事物。 《慎法》篇论述认真执行法治,以及实施法治的重要意义。强调国君治国要重法治,用刑赏来督促民众积极从事耕战,才能富国强兵。 《定分》篇讲确定权利名分的问题。认为要定分,就必须制定统一的法令,由朝廷设置各级专职法官法吏去严格执行。主张“吏为之师”,用“明白易知”的法令来统一民众的言行,使民众“知所避就”,以保证法令的执行。 上述是《商君书》各篇的大概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该书在流传的两千多年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错乱残缺现象甚多,个别篇还十分严重,自明代起即有研究者对其进行校勘,清时此项工作出现了热潮,孙星衍、孙冯翼、钱熙祚、严万里、孙诒让、俞樾、陶鸿庆等皆为名家。近人朱师辙搜集15种版本,以严万里校本为底本,校成《商君书解诂》一书,后又修订为《商君书解诂定本》,是较完善的本子。当然,此本亦有不少缺陷。因此,有关《商君书》的校勘整理工作,迄今仍需学人继续付出艰辛的劳动。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