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全国产业复兴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全国产业复兴法分类:【文化精萃】 一译“国家产业复兴法”。美国总统罗斯福缓和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立法,于1933年经国会通过实施。旨在运用政府干预手段,减少企业间盲目竞争,阻止企业倒闭,促使工业复兴。主要措施有:(1)国家以大量贷款和津贴挽救工商业。将全国工业划分为17个部门,各自成立协商委员会,制定“公平竞争”法规,规定生产规模、价格水平、销售定额和雇用工人的条件等。到1935年初,这类法规达700多个,在95%的工商企业中通用。(2)举行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由公共工程管理局统一全国公共工程计划,在1933-1937年间共拨款120亿美元、提供了360万人就业机会。(3)给失业者以最低限度的救济。给工人以基本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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