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机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军机处分类:【传统文化】 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掌军国大政,参赞机务。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军报紧急频繁,于宫内隆宗门附近设军机房,办理机密事务。雍正十年(1732)更名军机处。高宗(乾隆)曾改称总理处,旋复旧名。无独立衙署,无定员,无专职,由皇帝从亲王、重臣中拣选入值,均为兼职,按资历地位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统谓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人数一般3、4人,或5、6人,多时6、7人,为首者称领班或首枢。军机大臣每日晋见皇帝,陈述、商讨军国大事,秉承皇帝谕旨,交内阁、六部及地方官执行;凡文武高级官员,如大学士、六部尚书、督抚、将军、学差、主考及驻外使臣等,均由军机处开单请旨,再由皇帝审定。从此内阁形同虚设。 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清初,“章疏票拟,主之内阁;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枢垣记略》第22卷)。雍正七年(1729年),用兵西北,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机密泄漏。为及时商议军务,办事迅速严密,遂在隆宗门内设“军需房”(亦称“军机房”),挑选内阁中谨慎可靠的中书办理机密军事事宜。因其地近内廷,便于召见,雍正十年(1732年)便颁军机处印信,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一说军机处正式设立于雍正八年,现存军机处档案始于此年)。乾隆初年曾一度以“总理事务处”代之,后诏复名“军机处”。军机处原在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和内阁等中枢机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职责最初仅限于军事范围,但因皇帝可通过它便于亲领军政要事,故对西北用兵结束后并无解散,而且权势也愈来愈大,逐浙成为参与机要和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其任职者无定员,最多时达六、七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院、寺等衙门长官)充任,称为“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但任命时按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军机大臣每天受皇帝召见,商讨军政大事,用面奉谕旨的名义对部门、各地方负责官员发布指示。除处理机务外,凡特旨简放大员,如大学士、六部、九卿、督抚、将军、提督、都镇、学差、主考及驻外使臣,皆由其开单请旨。军机大臣的僚属为“军机章京”,通称“小军机”,承担军机处具体工作,负责协助军机大臣作文书处理,主管一般奏章录副誊抄、起草上谕、保管档案、查核奏议。乾隆时将其定为满、汉两班各8人,后增4班32人。每班有领班、帮领班各1人,满语称为“达拉密”。军机处还兼管方略馆和内翻书房。军机处官员满汉皆有,但主要发言决策权在满人手中。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多由三、四品以上的大员充任,军机章京不得由大臣子弟充任。军机处每天处理文件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办事“勤”“速”、“密”。为防止泄露军事秘密,不使用书吏办事;即使是高级王公大臣,非奉特旨也不得进入;甚至皇帝召见军机大臣时,太监也不准在侧,这在当时各级机关中是十分特殊的。军机处的裁决完全出自皇帝,皇帝的命令由军机处直接传达给地方的督抚,称为“廷寄”。从此,“国议”已成空名。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统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变革。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是极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最高峰。咸丰十年(1860年),成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军机处之权渐次移属后者。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仿西方君主立宪制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遂退出历史舞台。 官署名。全称“办理军机处”。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七年 (1729) 因用兵西北,往返军报频繁,乃在内廷专设军机房,命亲王大臣密办军需事宜,赞襄机务 十年改军机房为“办理军机处”。“初设军机处,……本为筹办军务” ( 《枢垣记略》)。后事权逐渐扩大,以至军国大计莫不总揽。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都是兼职。军机大臣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特旨召入,无定员。其名称按其资历之深浅而有所不同,有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处学习行走等,通称大军机。军机章京初无定员,由军机大臣在内阁中书及六部司员中传取任用。嘉庆四年 (1799) 以后,改由内阁、六部、理藩院保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等官,由军机处预期考取 “引见” (见皇帝) 记名,以次传补。通称小军机。军机处职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 ( 《清史稿?职官志一》)。具体是: 拟写皇帝发布的谕旨,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审办大狱案件,奏补文武官员,考查行军之山川道理与兵马钱粮,查考大典礼旧案与考证历史事件。此外,“常日直禁廷以待召见” ( 《光绪会典》卷3),还有拟进“颁赏” 名单,“外藩朝贡” 拟进“赏赐” 物品单以及稽察各部院衙门汇奏事件等任务。军机处还兼管方略馆与内翻书房。方略馆掌纂修方略等书; 内翻书房掌谕旨、书、文翻译事务。清末,仿西方君主立宪制,成立责任内阁,即由军机处和旧内阁组成,军机处才退出历史舞台。 清代辅佐皇帝的特殊行政机构。为完全排斥“相权”,形成绝对君权的产物。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往返军报频繁,始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亦称“军需房”。十年,改称“办理军机处”。十三年,高宗?政,废军机处,以总理事务处代之。乾隆二年(1737), 恢复,名为办理军机事务处,简称军机处。内分满军机处和汉军机处,俗称“满屋”、“汉屋”,分掌其职。总的职责是“掌军国大政, 以赞机务”。具体任务(1)拟写皇帝谕旨;(2)办理皇帝交议之大政;(3)审办大狱案件;(4)奏补文武官员;(5)考察行军之山川道里及兵马钱粮;(6)查考大典礼旧案与考证历史事件。概括起来就是“承旨”。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官员。军机大臣,由皇帝指派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内特简,或由军机章京升任,又称“枢臣”,俗称“大军机”,无定额,一般三、四人,最多到十一人。军机章京,由各衙门保送,经军机大臣考核录用。分为两班,每班满、汉章京八人,各以一人领班。又称“枢曹”,俗称“小军机”,司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军机处职掌秉承皇帝旨意处理一切军政要务,承旨出政, 是综理国家军政要务的总汇机关。位居内阁之下,实权却超过内阁。1911年(宣统三年)撤销。 清政权机构之一。设立时间说法不一。多数人认为,始于1729年,到1911年改责任内阁止。主要职责,掌书谕旨,参赞军事、政治、外交、刑狱大事,对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鉴于军机处官员能经常在皇帝身边,传达“上谕”,转呈奏章,回答询问,辅助皇帝处理国家要事,因此权限很大。军机处无正式署衙和专职官员。其办公地点设在宫内隆宗门内,称为值房。全部工作由军机大臣主持,另设军机章京办理一切具体事务。军机大臣又称“大军机”,全部由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总督等官员奉皇帝特旨充当,均为兼职。其人数与任期都无限制。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也为兼职,由军机大臣从内阁中书中选调,经皇帝面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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