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具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刑具分类:【中国民俗】 以前,蒙古人处理犯人,用的刑具有鞭子、鞋底、木镣、手铐,还有生牛皮、链、枝条、弓箭、枪等。根据犯罪的情况,分别使用相应的刑具。 蒙古人的刑具中,没有砍头的刀。这和他们的习惯有密切关系。他们自古以来有一个习惯,宰杀牲畜时都不割头。杀羊时,割开胸膛,断其心脉,绝不割它的脖子。不论杀什么动物都不用割头的方法。如果犯人犯有重罪,则用弓箭射死。 对偷马的人,要用泡软的生牛皮包上,用针线缝紧,放在阳光下晒。皮干时收紧,越干越紧,最后把犯人紧紧地箍死。也有用鞭子打死的。犯轻罪的人,则要处以关押几天到几个月。对盗匪,则用弓箭射死。对小来小去的犯人,则用鞋底打三十到五十个耳光。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