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包勒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包勒分类:【传统文化】 也称“灶奴”,清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包勒”,蒙古语音译,意为“家仆”或“家人”。主要来源于战俘、买卖、他人转让、赠送、陪嫁及其所生子女。多被登记在“巴嘎”的户籍中,不得入旗籍成为正式旗民,是“雪上无踪,纸上无名”的人。没有人身自由,身份世袭,替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能服兵役。常被主人当作财产赠与他人,但主人不能随意杀害、买卖和典当。经主人准许,可以娶妻成家。解放后经过民主改革获得解放,成为平等的公民。 一做“卜勒”。蒙古语音译,意为“家仆”或“家人”,又称“灶奴”,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只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能入苏木籍成为正式旗民,没有人身自由。常被称做“雪上无踪,纸上无名”的人。有的得到主人准许,可娶妻成家,但仍世代为奴。来源于战俘,买卖,他人转让、赠送,陪嫁及其所生子女等。在内蒙古一直存在到解放前。解放后民主改革中获得解放,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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