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博巴自治政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博巴自治政府分类:【地域文化】 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权。“博巴”(bo-pa),为藏族自称。 民国24年(1935),红军长征到达了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当地各族群众积极支援红军,建立革命政权。在红军帮助下,甘孜州的炉霍、乾宁、道孚、甘孜等地相继成立了县、区、乡各级博巴政府。25年(1936)5月,道孚、炉霍、甘孜等地人民代表大会在甘孜县召开,成立了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权――中华苏维埃博巴自治政府。由红军总司令朱德主持大会并讲话,年仅33岁的甘孜县白利寺格达活佛当选为自治政府副主席。政府设在甘孜的孔萨大楼,辖炉霍、道孚、甘孜、白利等博巴政府。除了博巴政府,在泸定、丹巴等地方成立了各级苏维埃政府。县、区、乡、村各级政权机构中,设有正副主席和政治、军事、经济、土地等委员。同时还建立了革命武装――骑兵大队和妇女、青年、儿童等群众组织。自治政权在施政纲领中提出了鲜明的政治主张:推翻国民党、蒋介石在博巴领土内的衙门官府,打倒帝国主义,没收其金厂、矿山、土地和财产交博巴政府;实行民族平等、自主;建立博巴独立军,镇压反革命,维护革命秩序;没收土豪劣绅的土地财物分配给博巴群众,博巴群众分得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出租或典当;组织群众生产,奖励兴修水利,发展牧畜,保护牛场、牧地,改善牧民生活;废除封建等级制度,解放奴隶,博巴群众人人平等自由,特别要注意保护妇女和儿童;废除乌拉差役,取消苛捐杂税;信教自由,还俗自由,保护喇嘛庙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等等。同时还规定,自治政府要为红军筹措军粮、马料和羊毛,调派向导、翻译及其他支前劳力,安置救护红军的伤病员等。 自治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川康藏区人民革命进入新的高潮,给在苦难中挣扎的各族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博巴自治政府积极向藏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安定社会秩序,带领川康各族人民发展农牧业生产,进行土地改革,支援红军北上抗日,安置红军伤病员,维持地方治安。博巴自治政府在支援红军,唤醒广大藏族人民的革命意志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由于它是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权,在近代中国革命史上有着重大历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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