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台湾中华民国政府考试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台湾中华民国政府考试院分类:【传统文化】 台湾国民党当局最高考试机构。“考试院”设正、副院长各1人,考试委员若干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考试委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设考选部和铨叙部,分别负责就业、升学考试和行政干部、文职公务员的选拔以及各机关人事机构的管理等工作。设考试院会议,以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及考选部、铨叙部部长组成,以院长为主席,决定《宪法》所定职掌之政策及其有关重大事项。设秘书长1人,负责处理本院事务。设参事、编纂、专门委员、编译、专员等若干人,分别掌理和办理有关事项。台湾当局“考试院”先后由张伯苓、钮永建(代理)、贾景德、莫德惠、孙科、杨亮功、刘季洪、孔德成等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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