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和亲政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和亲政策分类:【传统文化】 指汉族封建皇室与周边少数民族首领之间、或少数民族首领之间的具有一定目的的通婚联姻。始于汉高祖以宗室女嫁匈奴单于,终于清朝。以汉唐和亲最为频繁。如汉与匈奴、乌孙的和亲,隋唐与突厥、吐蕃、回纥、吐谷浑的和亲。此时期和亲又以王昭君出塞和文成公主人藏最为著名。其他如宋代契丹与党项李继迁和亲,清代的满蒙联姻等。和亲要经过求婚、交纳聘礼、约定婚期、护送公主出嫁等程序。和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目的。总的来说要通过和亲缓解双方对立状态、消弭边患、求得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和亲政策历来为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和少数民族首领所重视。这种措施在客观上对缓和双方紧张状态、对民族间的友好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 西汉首创的汉族朝廷宗室女与少数民族首领之间的具有一定政治目的的联姻政策。公元前200年,刘邦在平城(今山西大同)击匈奴失利,遂采纳刘敬的“和亲”建议,把汉室公主嫁给匈奴的君主单于,送去大量丝绸、粮食、酒等,并与匈奴进行贸易,以缓和冲突。刘邦以后的惠帝、吕后、文帝、景帝,均承此制。至汉武帝废和亲政策,大败匈奴。公元前33年,呼韩邪单于请求恢复“和亲”之好,而有“昭君出塞”。后隋唐时亦曾与突厥、吐蕃、回鹘、土谷浑等和亲。和亲政策对安定人民生活、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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