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回族葬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回族葬俗分类:【中国民俗】 福建的回族主要分布在泉州和福州等地。回族的葬俗异于汉族而较为简朴,如清代《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所言:“殓不重衣,殡不以木,葬不过三日。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生,祭不列器。”其教义是“入土为安”,故自古以来实行土葬,至今有回民居住的泉州、晋江、厦门、福州等地政府有关部门仍尊重其习惯,允许回族穆斯林实行土葬。回民称死亡为“归真”,意回归于安拉(真主)身边。临终之时,移体于厅堂,以三块木板搭铺,面或足朝西,寓意归向麦加圣地。其厅内保持肃静,守护在卧铺前的其他穆斯林轻声诵念“万物非全,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清真言。临气绝时,应请阿訇为病者作讨白(即忏悔),断气后,亲人亦不可放声哭唤。 归真后,瞑其口目,顺其手足,随即焚安息香,脱光死者衣服,用白布盖尸。尸体仰卧,头北足南脸朝西,寓意归向麦加圣地。孝男孝女同往清真寺,请阿訇主持殡礼,并拜请四位有德望、有经验的穆斯林为死者浴尸净身。浴尸由上至下,先左后右,须周身认真清洗。浴毕,在死者的口、鼻、眼、耳朵安放“七窍棉”(用樟脑、白米、棉花等制成),穿上特制的白布殓衣后,再用大小白布单裹尸,最后移尸于塔卜(尸匣),举行殡礼。殡礼由阿訇主持,是穆斯林为死者作的最后一种祈祷,称“者那则”,十分庄严肃穆。参与殡礼的回民须大小净,脱鞋立于铺设在地面的草席上。阿訇站在塔卜前,众人立于阿訇背后及两边,由阿訇诵经祈祷乞求真主饶恕亡人,解脱亡人的一切罪孽。祈祷时,严禁出声悲哭。 回民无停柩待葬之习,一般停尸不超过三天,大多是早亡午葬,夜死晨埋。出殡时,不用一切鼓乐,不作任何排场。参加送葬的男性头戴白圆帽,腰缠腰白巾,女性头披面罩或缠腰白。送葬者随塔卜之后默默而行,女性送至离丧家百步即可返回,男性则送至坟山。到达墓地后,移塔卜于墓坑周围临时围搭的布幛内,汉人及未经沐浴的回民不得入内观看下葬过程。坟坑内先撒些香木屑、檀香末之类的香料,再用一块书写《古兰经》第一章的白布围住坟坑四周。然后,由为死者净身的回民用腰白、头白将尸体吊移下坑,并使死者脸部显露朝西,再撒些檀香木香料于尸体上,盖上长七尺、书有“真主至大”或“清真言”的白布,称为“护心都哇”,意即天盖。随后铺上七块石板,用纸塞缝,堆上灰土。葬毕,亲眷跪于墓前,静听阿訇诵念《古兰经》,然后绕墓一周,取少许坟土于香炉内,点燃安息香,由孝男捧之在前,亲眷及送殡者手持两炷长香随后,返回家中,称为“返主”。返主后,送葬宾客应在丧家喝一杯甜茶,并随意吃些油香。丧家还要将油香分送到全族各户,称为“彩气”。出殡后7日、40日、百日应请阿訇诵念《古兰经》全卷,俗称“开经”,并分送面粉或油香、油酥花茧、油酥咸花给亲属。出殡后40日内(今改为7日)每天拂晓,孝眷应请阿訇同往坟地游坟念经,为死者祈祷。在此期间,要将死者的衣服放在用水榻上,排列40日,每夜通宵达旦点油灯,并朝夕焚香、敬茶和哀哭。四旬之日,拆除用水榻,将死者生前衣服全部送给阿訇和四名为之浴尸的穆斯林,并请阿訇游坟诵经,照例炸油香分送亲属,同时备办宴席答谢帮助治丧的各户回民。百日和周年纪念礼俗,略如上述。三年(实为二周年)哀思期满,解除丧服,恢复正常的生活。回民有自己的墓葬区,福州的在西郊井边亭等地,泉州的在灵山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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