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因果报应和大团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因果报应和大团圆分类:【传统文化】 俗讲、变文和宝卷,反映了佛教对说唱文学、尤其是早期说唱文学体制的影响。早期说唱文学的体制又影响到通俗小说以及后来的弹词、鼓词的发展。可是,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佛教对中国古代小说的主题、结构、情节、人物塑造诸方面的影响。纵观中国小说的发展,佛教因果报应观念的影响,不可忽视。这种影响对戏曲可谓大矣。 佛教之渗入中国的小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魏晋南北朝时期,小说的主要形式是称扬灵异、张皇鬼神的志怪。志怪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佛教的传入。一些志怪的作者本身就是佛教徒,如《冥祥记》的作者王琰、《补续冥祥记》的作者王曼颖、《系应验记》的作者陆杲。一些志怪的作者是信佛佞佛的俗徒。志怪中有一类“释氏辅教之书”。这类志怪反映了佛教渗入中国古典小说的初期成果。这种“释氏辅教之书”有刘义庆的《幽明录》、《宣验记》,王琰的《冥祥记》,颜之推的《冤魂志》,侯白的《旌异记》等。《幽明录》中有一批宣扬奉佛事法、鼓吹轮回报应的作品。有些故事富有人情,读来趣味盎然。例如宣扬鬼怕佛门的《新死鬼》: “有新死鬼,形疲瘦顿,忽见生时友人,死及二十年,肥健,相问讯曰 :‘卿那尔?’曰:‘吾饥饿殆不自任,卿知诸方便,故当以法见教。’友鬼云:‘此甚易耳,但为人作怪,人必大怖,当与卿食。’新鬼往入大墟东头,有一家奉佛精进,屋西厢有磨,鬼就挨此磨,如人推法。此家主语子弟曰:‘佛怜我家贫,令鬼推磨。’乃辇麦与之。至夕磨数斛,疲顿乃去。遂骂友鬼:‘卿那诳我?’又曰:‘但复去,自当得也。’复从墟西头入一家,家奉道,门旁有碓,此鬼便上碓,如人舂状。此人言:‘昨日鬼助某甲,今复来助吾,可辇谷与之。’又给婢簸筛,至夕力疲甚,不与鬼食。鬼暮归,大怒曰:‘吾自与卿为婚姻,非他比,如何见欺?二日助人,不得一瓯饮食。’友鬼曰:‘卿自不偶耳!此二家奉佛事道,情自难动,今去,可觅百姓家作怪,则无不得。’鬼复去,得一家,门首有竹竿,从门入,见有一群女子,窗前共食;至庭中,有一白狗,便抱令空中行。其家见之大惊。言自来未有此怪,占云:‘有客索食,可杀狗并甘果酒饭于庭中祀之,可得无他。’其家如师言,鬼果大得食。此后恒作怪,友鬼之教也。” 《幽明录》中《赵泰》、《康阿得》、《舒礼》等篇,竭力渲染地狱的恐怖(其中《赵泰》又见于王琰的《冥祥记》)。文中极写地狱之阴森可怖、残酷凄厉:“所至诸狱,楚毒各殊。或针贯其舌,流血竟体;或披头露发,裸形徒跣,相牵而引。有持大杖,从后催促。铁床铜柱,烧之洞然,驱迫此人,抱卧其上,赴即焦烂,寻复还生,或炎炉巨镬,焚煮罪人,身首碎堕,隋复翻转。有鬼持叉,倚于其侧。有三、四百人,立于一面,次当入镬,相抱悲泣。或剑树高广,不知限量。根茎枝叶,皆剑为之。人众相訾,自登自攀,若有欣意,而身首割截,尺寸离断。”正如季羡林所说,“我们当然不能说,在佛教输入以前,中国就没有阴间的概念。但是这些概念是比较渺茫模糊、支离破碎的。把阴间想象得那样具体,那样生动,那样组织严密,是印度的创造”(《印度文学在中国》)。《幽明录》中《庞阿》一篇,属于离魂型的故事: “巨鹿有庞阿者,美容仪。同郡石氏有女,曾内睹阿,心悦之。未几,阿见此女来诣,阿妻极妒,闻之,使婢缚之,送还石家,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婢乃直诣石家,说此事。石氏之父大惊云:‘我女都不出门,岂可毁谤如此?’ 阿妇自是常加意伺察之。居一夜,方值女在斋中,自拘执以诣石氏。石氏父见之愕眙,曰:‘我适从内来,见女与母共作,何得在此?’即令婢仆于内唤女出,向所缚者奄然灭焉,父疑有异,故遣其母诘之,女曰:‘昔年庞阿来厅中,曾窃视之。自尔仿佛即梦诣阿,及入户,即为妻所缚。’石曰:‘天下遂有如此奇事!’夫精神所感,灵神为之冥著,灭者盖其魂神也。既而女誓心不嫁,经年,阿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征。阿乃授币石氏女为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石氏女爱上有妇之夫,居然灵魂离躯,自赴爱慕之人。作品借离魂写出爱情的力量。《太平广记》卷三五八所引《灵怪录? 郑生》一则志怪,写一位过世的老太太要将外孙女嫁给郑生,她先让外孙女的灵魂化作人身,与郑生结为伉俪,“其夕成礼,极人间之乐”。后来,外孙女回娘家,“先报柳氏(女主角的母亲)。柳举家惊愕,柳妻意疑令(女主角的父亲淮阴县令)有外妇生女,怨望形言。俄顷,女家人往视之,乃与家女无异。既入门下车,冉冉行庭中。内女闻之,笑出视,相值于庭中,两女忽合,遂为一体”。唐人陈玄佑的爱情名篇《离魂记》显然由此得到启发。而这种离魂型的故事多见于佛经。刘义庆的另一部志怪小说集《宣验记》,专门搜集佛法应验的故事。法琳《辩正论?十代奉佛上篇》说:“宋世诸王并怀文藻,大习佛经,每月六斋,自持八戒,笃好文雅,义庆最优……著《宣验记》,赞述三宝。”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概括此类小说的性质“大抵记经像之显效,明应验之实有,以震耸世俗,使生敬信之心,顾后世则或视为小说”。《宣验记》着力宣传信佛的好处。例如《沈甲》一篇: “吴郡人沈甲,被系处死。临刑市中,日诵观音名号,心口不息,刀刃自断,因而被放。一云吴人陆晖系狱,分死,乃令家人造观音像,冀得免死。临刑,三刀,其刀皆折。官问之故,答云:‘恐是观音慈力。’及看像,项上乃有三刀痕迹,因奏获免。” 沈甲、陆晖被判处死刑,当然是因为犯了死罪。可是,“日诵观音名号”,或是“造观音像”,即免于一死。观音成了 坏人的保护伞。 佛教应当劝人行善,结果却来庇护恶人。 况且沈、陆之流,本无信佛的虔诚,只是“临时抱佛脚”而已。 可是,作者偏要写沈、陆的幸免,以突出观音的无边法力。 由此可见这类作品思想之浅陋。 然而,这类故事偏偏广为流传。临时诵观音,可以救急,侮弄、轻蔑佛教的行为,必然要遭到报应。如《孙皓》、《程道慧》等篇,写孙皓尿像头上,以为戏乐,结果“阴囊忽肿,疼痛燥热,不可堪任,自夜达晨,苦痛求死”;程道慧不信佛,刁难沙门,后来病死,见阎罗,才知道“佛法可崇”。以上这些作品,反映了佛教如何影响了中国作者对题材的处理。 另有一些作品,则是反映中国作者对佛经故事的改造。 例如吴均《续齐谐记》中的《阳羡书生》一篇,便是对《旧杂譬喻经》中一个故事的改造。 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贬误篇》中说:“释氏《譬喻经》云,昔梵志作术,吐出一壶,中有女子与屏处作家室。 梵志少息,女复作术,吐出一壶,中有男子,复与共卧。 梵志觉,次第互吞之,拄杖而去。”晋人荀氏《灵鬼志》曾据此撰成《外国道人》一篇,与原著出入不大。至《续齐谐记》,道人变成书生,情节更加复杂,由三人又增出一人,壶、担变成鹅笼。成为《续齐谐记》中情事最奇特生动的作品。人物已经是中国气息,故事吸收了佛经故事的想象力。“书生便入笼,笼亦不更广,书生亦不更小,宛然与双鹅并坐,鹅亦不惊。彦负笼而去,都不觉重”。这种笔调使人想起后来的《聊斋志异》。《冤魂志》是又一种情况。 作者记历史上的冤魂复仇故事,宣扬因果报应之说。 正如鲁迅所说,《冤魂志》“引经史以证报应,已开混合儒释之端矣”。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直接利用志怪小说的形式宣扬佛法,宣扬轮回报应的思想。 形成一批“释氏辅教之书”。 与此同时,中国的小说在逐渐吸收消化佛经故事中的想象力。 小说的作者也在改造佛经故事,使之“中国化”。 佛教对小说的影响愈来愈深,也愈来愈隐蔽。 这种影响在本质上是中国和印度两大文化的碰撞和融合。隋唐时,六朝那种“释氏辅教之书”仍然层出不穷。最有代表性的是唐临的《冥报记》。《冥报记》是唐人小说最早的结集。 唐临,字本德,官至吏部尚书。 两《唐书》有传。他在《冥报记》中自述著书的宗旨:“昔晋高士谢敷、宋尚书令傅亮、太子中书舍人张演、齐司徒从事中郎陆呆,或一时令望,或当代名家,并录《观世音冥险记》,及齐竟陵王萧子良作《冥验记》、王琰作《冥祥记》,皆所以征明善恶,劝戒将来,实使闻者深心感寤。 临既慕其风旨,亦思以劝人,辄录所闻,集为此记。 仍具陈所受及闻见缘由,言不饰文,事专扬确,庶人见者能留意焉。”唐临自称“言不饰文,事专扬确”,实际上当然都出于虚构。例如,唐初有个思想家傅奕, 他曾经上疏,请求下旨除去释教,认为“生死寿夭,本诸自然”,反对佛教徒“恐吓愚夫,诈欺愚品”,并对寺院“剥削民财,割截国贮”、“寺多僧众,损费为甚”、“军民逃役,剃发隐中”等危害进行了揭露。 傅奕曾经收集魏晋以来反佛思想家的言行,为《高识传》十卷。《冥报记》便恶毒地编撰说,傅奕死后被打入泥犁地狱:“唐太史令傅奕,本太原人,隋末徙至扶风。 少好博学,善天文历数,聪辨能剧谈。 自武德、贞观许年常为太史令,性不信佛法,每轻僧尼,至以石像为砖瓦之用。至贞观十四年秋,暴疾卒。 初,奕与同伴傅仁均、薛赜并为太史令。 赜先负仁均钱五千,未偿而仁均死。 后赜梦见仁均,言语如平常。 赜曰:‘因先所负钱,当付谁?’仁均曰:‘可以付泥犁人。’赜问泥犁人是谁;答曰:‘太史令傅奕是也。’既而寤。 是夜,少府监冯长命又梦已在一处,多见先亡人。 长命问:‘经文说罪福之报,未知当定有不?’答曰:‘皆悉有之。’又问:‘如傅奕者,生平不信,死受何报?’答曰:‘罪福之有然。 傅奕已被配越州为泥犁人矣。’长命旦入殿,见薛赜,因说所梦,赜又自说泥犁人之事。 二人同夜暗相符会,共嗟叹之:罪福之事,不可不信。 赜既见征,仍送钱付奕,并为说梦。 后数日间而奕忽卒。 初亡之日,大有恶征,不可具说。 临在殿庭,亲见二官说梦皆同。”(见《法苑珠林》十恶篇邪见部)言之凿凿,凭空虚捏,以此恐吓不信不敬佛法的人。《冥报记》中的多数故事比较粗糙,说教味很浓,例如《隋李宽》一条:“隋上柱国蒲山惠公李宽,性好田猎,常养鹰数十。 后生一男,口为鹰嘴,遂不举之。 公即李密之父,临家与亲,并悉见之。”《冥报记》之后,有郎余令的《冥报拾遗》。 书中写到敬佛的好处:唐幽州渔阳县无终戍城内有百余家,龙朔二年夏四月,戍城火灾,门楼及人家屋宇并为煨烬,唯二精舍及浮图并佛龛上纸帘蘧哨等,但有佛像,独不延燎。 火既不烧,岿然独在。 时人见者,莫不嗟异,以为佛力支持。(见《法苑珠林》敬佛篇观佛部)僧人道世在总章元年(668)编成《法苑珠林》一百卷(或一百二十卷)。 这部类书将佛教故事分类编排,共一百篇。篇下又分若干小部。 博引经、律、论原典。 所据典籍,除佛经外,约有一百四十余种。 篇前大多有作者述意;篇末或部末多设“感应缘”,广引故事,以明所说不妄。隋唐时期,宣扬佛法灵验感应的书极多。例如敦煌遗书中《金光明经果报记》(斯462)、《金光明经冥报验传记》(斯6035);再如《灵异志》二十卷、《寺破报应记》、《感应传》十卷、《道宣律师感通记》一卷、《沙弥忏悔灭罪辨瑞相记》一卷等。这些“释氏辅教之书”自觉地把鬼神志怪故事当作宣传因果报应的工具,简陋粗糙,在小说史上没有地位。 可是,这类作品对民众思想的影响却不可低估。 在唐人小说的某些优秀作品中,作者吸收了佛经故事的想象力,而人物与故事完全是中国气息。 例如沈既济的《枕中记》、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写短梦中忽然经历一生,其间兴衰荣辱、宦海沉浮,刹那而尽。 转念尘世富贵,味同嚼蜡。 出世之想,油然而生。 这种主题显然与佛教的盛行有关。《幽明录》中杨林故事,即为《枕中记》张本:“宋世焦湖庙有一柏枕,或云玉枕,枕有小坼。 时单父县人杨林为贾客,至庙祈求。庙巫谓曰:“君欲好婚否?”林曰:“幸甚。”巫即遣林近枕边,因入坼中。遂见朱楼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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