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坊市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坊市制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城市商业的管理制度,即“坊”――居民住宅区与“市”――市场严格区公开,商业贸易活动只准在“市”内定时进行的制度。城市中“市”的出现大约始于殷商时期,《六韬》:“殷君善治宫室,大者百里,中有九市。”至周代“市”成为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部分,并有明确的位置。《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建在王宫的北面。周代对开市的时间及参与交易的人都有明确规定。《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各诸侯国城市的布局基本如此。进入封建社会后,城市中的商品交易活动仍然只能在“市”内进行。“市”的周围筑有围墙――赆,与居民区分隔开。进入市区只能通过市门――“赀”。市门定时开闭,有人把守。汉代都城长安有东西市。《三辅黄图》载,长安有九市,均为260步见方,分布在突门横桥大街两侧,道西六市,道东三市。张衡《西京赋》:“郭开九市,通赆带赀。”这种坊市制度至封建社会中期隋唐时期仍然实行,“坊”和“市”都以围墙或篱笆圈起来,居民住宅严禁向街开门。《隋书?令狐熙传》:“禁游食,抑工商,民有向街开门者杜之。船客停于郭外星居者勒为聚落。”唐都城长安以朱雀大街为界,街东有54坊一市,街西也有54坊一市。每坊长宽各300步,出入“坊”、“市”,必须通过坊门或市门,《唐律疏义?越州镇戍等垣城》:“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侵坏者亦如之。”官府还规定,城、坊、市门必须日没关闭,俟天明而启。夜里实行宵禁。贞观十年(636年),实行街鼓制度,城、坊、市的启闭要听街鼓的指令。“其市当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击征三百下散。”(《唐会要》86)坊市制度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它对整顿市场、发展正常商业有一定作用。但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阻碍作用日益明显。中唐以后,坊市制渐被突破。一些商人开始在坊区内开设店铺。同时日没罢市的规定也遭突破,出现了夜市。(《唐会要》86):“开成五年(840年)十二月敕:“京夜市,宜令禁断。”反映了这种情况。坊市制度的突破,是商业发展,城乡市场不断扩大,商品流通日益活跃的结果。这种结果有利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两宋商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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