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堕民的习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堕民的习俗分类:【中国民俗】 称谓。堕民向来不得入“四民”(即士、农、工、商)之列,四民叫唤堕民可直呼其名,而堕民叫四民务必是尊称,对年长的须叫“相公”,对有职位的须叫“老爷”,对年轻的须叫“少爷”,对小孩子则须叫“官官”。至于称女性,用“太太”、“奶奶”和“小姐”等尊称。 服饰。与四民不同,男的头戴狗头帽,裙以横布,不着长衫。若是做戏的,其前额要剃光头发。女的梳高髻:头上梳着一大束长约八寸、阔约两寸半的长头发,将它挽髻,用一根玉如意式的簪插在其中,这种发型俗称“老?头”。她们身穿尼衣,即没有袖子的黑背心,下着黑色折裥裙。出门时,手挽一只方底有盖的圆形竹篮,俗称“老?篮”。 职业。堕民与四民几乎不共职业,而从事“贱业”。其职业主要是小商小贩、演戏和佣工。小商小贩堕民串街走巷或上山下乡贩卖,或以沙爆豆、缝纫用的钢针、自制的饴糖等物兑换收购鸡毛、鸭毛、鹅毛、破布烂棉花、头发及旧棕制品,经整理加工后再卖掉牟利,被称为“挑换糖担”。有的堕民用竹子制作阁富,即送灶神时烧的纸桥,阁富的制作权和售卖权均为堕民所专有。绍兴堕民中历来以演戏为业的甚多。20世纪20年代绍剧全盛的时期,从事做戏为业的堕民占绍剧总人数的20%,自名角至杂差,总计达四五千人。堕民中还有一种坐唱清章的乐户,三棣街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计有“荣华堂”、“余庆堂”、“全福堂”等20余班。大户人家有了红白喜事,都要请他们去坐唱。此外,也有为赔礼舒气雇清音班的。堕民中当吹鼓手、轿夫的更不乏其人,这是服务性质的差使,工钱十分低廉。女性堕民在婚前叫“鳗线”(“鳗”与“?”谐音,鳗线即小?),婚后则称“老?”或“喜婆”。以前,每户人家都有老走动,每一户堕户都有一主人家。堕民婆婆死了,其家儿媳妇就去主人家走动,代代相传;除非非常贫穷的堕民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关系。但买卖双方老?须请人代笔立下契据,价格则视主人家的贫富、人口的多少等情况而不同,每户大洋100元或数十元。除了四时八节登门祝贺外,老?对于主人的情况,如何时娶媳嫁女、弥月得周、建新房、迁新居、寿诞、丧葬等等,事先都了如指掌,届时上门服务。老?为了讨得主人的欢心,也常常说些恭维话。老?的语言和行为能获得主人的好感,那么得到的银钱或大米、年糕、粽子之类的赏赐就会多一些。如果主人无端叫老?不要来了,那是对她极大的污辱。 地位。堕民的地位很低,堕民男女只能互相婚配不能与平民通婚,平民若与堕民联姻,亲友和街坊邻里都视做奇耻大辱,不再与其来往。城乡开设的私塾和学堂,堕民的子弟不能入学,因为校方教师、学生都会认为与堕民的子弟为伍,有损人格,拒绝接纳。因此,几百年来,堕民始终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文盲占绝大多数。堕民不得赴考。即使稍有资产,也不能捐资纳官。凡是发生盗窃案、抢劫案等,官府可任意在堕民聚住区翻箱倒柜查抄,乱捕乱抓,堕民含冤只能往肚里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堕民亦获得解放,获得公民的一切权利。“堕民”遂成了历史上的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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