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分类:【地域文化】 民政部门举办的优抚事业单位。1958年开始,烟台、掖县、荣成、莱阳、威海、黄县、招远、海阳、益都、临朐、安邱、高密、五莲、胶县、胶南、平度、昌邑、诸城、临沂、菏泽、曹县、巨野、郓城、兖州、曲阜、滕县、博兴、泰安、枣庄、范县、莘县、馆陶等县、市,先后因陋就简地办起了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32处,共设床位1653张,住院病人生活费和医疗费均由国家负担。共接收在乡荣、复军人病患者7600余名。后经整顿和调整,撤销了26处,只保留了黄县、掖县、海阳、益都、菏泽、兖州六处,共设床位480张,充实了医务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直接归各有关专署民政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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