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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大晟乐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大晟乐

分类:【传统文化】

北宋宫廷雅乐。宋徽宗所定。崇宁元年 (1102),因宫廷雅乐多次改动,濒于衰微,徽宗遂设讲议局,搜求天下精通乐律之人,以兴雅乐。有蜀人(今四川一带) 魏汉津上书,论古今律制,得到徽宗赏识,遂命其主持重修“雅乐” 之事。魏汉津铸景钟、帝鼎,以定律吕之高低,以较正管、弦等各种乐器之声音。至崇宁四年 (1105),新修雅乐成,徽宗赐名 “大晟乐”,并为之设立在大晟府,专司其乐。凡大朝会、宴享、郊礼等重大礼仪活动,皆用 “大晟乐”。旧有 “雅乐”,禁止行用。政和三年 (1113),徽宗又下诏,将该乐颁行于天下,并命教坊负责教导乐工演奏,不久,金军南下,于靖康二年 (1127) 攻占宋都汴京 (今河南开封),大晟乐官、乐工及乐器等,都被金军掠获,北送燕京(今北京)。至皇统元年 (1141),金朝始行用宋大晟乐。而南宋渡江后,也仍旧行用 “大晟乐”,直至被元朝所灭。

北宋崇宁间所定宫廷雅乐。崇宁初,蜀人魏汉津奏请徽宗效法夏禹,以中指及第四、第五指长度为准,定黄钟之律,称三指合为九寸,即为黄钟律管之长。蔡京力主汉津之说,遂命汉津定乐。然“以身为度”之说实属荒唐,而徽宗亦未真以指示人,故此乐实由大司乐刘?所定,刘?其实系将当时教坊律黄钟作为夹钟,从而推得黄钟音高标准。崇宁四年(1105)新乐制成,徽宗下诏赐名曰“大晟乐”,并专设“大晟府”以掌管雅乐及原属鼓吹署所管的一部分鼓吹乐,自此,旧属太常寺所管的礼与乐始分为二。五年,下诏颁新乐于天下,徽宗亲制《大晟乐记》,命刘?编修《乐书》。政和三年(1113),又下诏以大晟乐播之教坊,旧乐悉禁,并新增徵、角二调及土、石、匏三种乐器,使五声八音俱全。所颁乐器须依式制造,有改变乐律、改制乐器者,或奏、听“旧来淫哇之声”者,悉治其罪。次年再下诏,令大晟府编集八十四调并图谱,令刘?撰为《宴乐新书》。于是,大晟乐不仅用于宫廷郊庙的雅乐,亦用于教坊、辟雍、钧容直等燕乐。自大晟乐确定后,历朝相沿而用,直至南宋末年,基本上没有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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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3: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