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汶口遗址及大汶口文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大汶口遗址及大汶口文化分类:【地域文化】 大汶口文化是新石器中晚期文化,因大汶口文化遗址而得名。大汶口遗址位于泰安市大汶口镇西南和宁阳县堡头村之间,总面积约82万平方米。大汶河横贯其间,将遗址分为南北两半。1959年修筑津浦铁路复线偶然发现。这一发现有如石破天惊,是建国以来齐鲁考古也是全国考古工作的一大突破性收获。它的发现不仅找到了龙山文化的渊源,打破了龙山文化“西来说”的舛谬,而且对研究祖国和齐鲁史前历史和文化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引起考古界的极大关注,于当年1959年便在河南岸的堡头遗址进行发掘,揭露面积5400平方米,清理出墓葬133座,和大批遗迹遗物。接着又在河北岸进行了两次发掘,揭露面积1800平方米,发现灰坑120余处,房址14座,其中北辛文化房址9座,墓葬一座。这三次发掘共获得科学文化地层资料有七层堆积,第一层有龙山文化遗存,第二至第四层是大汶口文化遗物,第五到七层是北辛文化堆积。大汶口遗址,不仅几乎包括了大汶口文化发展的全过程,而且上层含有龙山文化,下层含有北辛文化,前后时间延续2000年之久。大汶口遗址不仅是大汶口文化的重要中心,而且是齐鲁整个新石器文化遗址的重地。其遗存极为丰富。出土的陶、石、玉、骨、牙、蚌等器物都异常精致美观,代表着大汶口文化手工制品工艺的最高水平;墓葬等反映的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阶段也十分清晰。将大汶口遗址及与它相同类型文化遗存命名为“大汶口文化”是恰当的。 大汶口文化主要分布在齐鲁大地,汶、泗、沂、淄、潍、沭、 等河水流域,南到苏北徐淮平原,北至黄河北岸,东及胶东半岛,西达河南东部和北部。仅齐鲁境内就发现大汶口文化遗址数百处。著名的除大汶口以外,还有邹县野店、兖州王因、滕县岗上、曲阜西夏侯、日照东海峪、莒县陵阳河、诸城呈子、临沂大范庄、安丘景芝镇、胶县三里河、蓬莱紫荆山、荣成河口、茌平尚庄等。 大汶口文化的内涵,据为数不多的遗址发掘情况看,仅清理墓葬就有1000多座,除此之外,还发现许多房址、窖穴、灰坑等重要遗迹,无数的生活、生产用具,以及一些精致的装饰品。大汶口文化以一批特点鲜明的陶器为主要特征。陶器以夹砂红陶和泥质红陶为主;黑陶、灰陶也占相当数量;白陶、彩陶、朱绘陶不多,但花纹精细匀称,有规整的几何图案,工艺技术已相当高。生产工具以磨制精致的石斧、石铲、石锛、石凿等为主,辅以相当数量的骨器、牙器、蚌器和玉器。发现的骨针,小的仅一毫米粗,其磨制之细巧可与今天的钢针媲美。此外,富有特色的穿孔玉铲、象牙雕筒、象牙透雕梳及镶嵌松绿石的雕筒等,都表现了极高的工艺水平。尤其是小型铜器的发现,说明大汶口文化时期已出现了金属冶炼和使用。 大汶口文化的考古发掘所反映的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社会情况,大体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早期约当公元前4100年至公元前3500年;中期约当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2800年;晚期约当公元前2800年至公元前2500年。 大汶口文化早期发现的石器种类少,仅见铲、斧、磨棒等。这些工具磨制与打制结合,加工粗糙,十分笨重。陶器类别也较少,其中有粗把觚形杯、腹部微折的釜形鼎、深腹钵、三足钵等。这些器物制作还较简陋,均为手制而经慢轮修整加工。其中红陶居多,彩陶以红色或黑色的单彩宽带纹或平行线纹最常见。房屋多为圆形或方形的半地窖式建筑,面积仅五六平方米。墓葬多为浅穴土坑,随葬品很少。以单人直肢葬为主,也有男女老少埋在一起的多人二次合葬墓。这些遗迹遗物都说明,当时生产力水平还很低,氏族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十分牢固,可能母氏族制尚未解体,与北辛文化比较接近,并有继承关系。 中期又可分为上下两期。中上期比早期进步明显:石器制作有了通体磨制精光的石斧、石铲、石锛、石凿等;骨器有骨锥、骨针、骨匕、鱼鳔等;陶器仍以红陶为主,灰、黑陶和彩陶较前增多。彩陶的色彩有红、白、黑赭等;纹饰也有改进,以直线、斜线、弧线等勾绘出各式各样的几何形纹、花瓣纹、八角星纹等图案。墓葬规模较前扩大,随葬品数量增多,质量提高,反映了生产水平的迅速提高。中下期生产力进一步提高,表现在石制工具的改进上,不仅有通体磨光的器具,而且造型规整,斧、铲等刃部锋利,扁平穿孔的石铲增多,形体增大。大型的石锛、石凿出现。陶器红陶比例下降,灰、黑、陶占了多数;制作工艺改进,烧制火候提高;质地细密的灰白陶占了相当数量;器型越来越复杂化,实足翳、折腹鼎、大镂孔豆等成为代表性器物。墓葬规模大小,随葬品多少,优劣有了明显差别。一是墓坑大小不一。大汶口遗址清理的133座墓葬中,有大有小。少数大墓,坑长三四米,坑有木制的椁,有的椁底还涂有朱红颜色。二是随葬品多少悬殊。以上133座墓葬中,有8座无随葬品,80座有随葬品但都一般,45座有猪头和猪下颚骨,多者14个,少者1―2个。如果把南北两组墓群比较,南边一组4座,共出土陶器10件,骨、牙器3件,獐牙1件;北边1组墓群7座,每座随葬品一般在30―40件,最富者达180余件。三是随墓品质量差距甚大。一般大墓随葬物多而质量高。北边一组7座富有的大墓中,有3座随葬物中有珍贵的象牙器。如13号墓葬里,有透雕刻花的骨梳、象牙筒及象牙琮等40余件。猪头也最多,14个。从墓葬的这些对比中,可以明显看出,大汶口文化中期,随着生产的发展,产品除维持自己的生活基本需要外,已有了部分剩余,这就产生了多占有和少占有的可能,产生了私有制的条件,于是贫富开始两极分化。富者修大墓,用大批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陪葬,从石器、陶器、骨器到象牙器、玉器,应有尽有。而贫者则挖个坑掩埋尸体,有的随葬几件生前用的生产工具,有的则什么随葬物也没有。 大汶口文化中期墓葬不仅反映了私有制产生和贫富分化的情况,还反映出男女分工和在生产中男女所处社会地位的变化。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逐步确定,妇女在生产中的地位逐步下降。随着私有制产生,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男耕女织,男子主外,女子主内,男子从事野外生产,女子操持家务的分工普遍化。男子在生产中的决定作用和女子在生产中的辅助作用的关系逐步形成。于是,母系氏族社会瓦解,被父系氏族制取代。由于“母权制的倾覆,父权制的实行”,“古代的氏族制度中就出现了一个裂口:个体家庭已成为一种力量,并且以威胁的姿态与氏族对抗了。” ① 如大汶口遗址发掘的100多座墓葬,其中多数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头一般都向东北。凡头部有装饰品的,随葬品均为纺轮;头部无装饰品的,随葬品多为石铲、石斧、石锛之类的生产工具。这说明男耕女织的分工。在夫妻合葬墓中随葬品大多数放在男子身边,而且质量比女子身边的高。如一号墓共随葬57件制品,有55件白陶和玉器都放在男子身边。这也如恩格斯所说:“这时谋生所得的全部剩余都归了男子;妇女参加它的消费,但在财产中没有她们的份儿。” ② 大汶口文化晚期,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从出土文物来看,石斧、石铲等生产工具,皆是通体精磨,器形扁薄规整,刃部平直,十分锋利,还有管钻的孔可以装柄。石斧用于砍伐树木,石铲用于除草耕耘。除此之外,骨镰、蚌镰、牙镰等农具出现,更有利于收割;用鹿角制成的鹤嘴锄,意味着农业生产力的长足发展;储存粮食的窖穴上还盖上房屋,说明粮食产量提高,储存余粮已很普遍,且有极高的水平。这些都反映了农业发达的情况。从出土的骨质箭簇、矛头、鱼镖等渔猎工具的改进和捕获物鹿骨、獐牙、龟甲的数量之多看,渔猎在经济生产中仍占一定地位,而且渔猎技术在不断进步;从随葬的猪骨、狗骨及出土的牛、羊等骨的情况看,家畜的饲养和放牧也相当发达;从出土的形态生动的猪形翳和刻有猪头的钏来看,养猪,已成为当时人们重要的肉食和财富的来源之一了。此期社会生产的进步,还表现在手工业的发达和水平提高上。最能反映大汶口文化晚期手工业发展水平的是制陶和镂雕技术。从陶器的种类看,花样繁多,红、黑、灰、白诸色皆有。从制造方法看,轮制法已被发明和使用,窑室在不断改进,烧制技术也有突飞猛进的发展。陶器造型丰富多变,表现了较高的审美能力。像觚形杯、釜形鼎、背壶、大镂孔高足豆及高柄杯等,不仅器身匀称,平衡稳固,很有使用价值,而且均造型别致,新颖美观,给人以艺术美的享受。从镂雕和镶嵌技术的水平看,现代人也会为其精细技巧而惊叹。如象牙雕筒、透雕篦梳,精雕细镂的玉石以及镶嵌松绿石等工艺,已相当精湛和娴熟。 以上手工业发达情况表明,大汶口文化晚期,手工业不仅作为一种独立专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且在手工业内部也出现了不同的分工,如陶工、窑匠、雕刻工等都已成为各自独立的手工专业了。 随着生产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条件也不断改善。从住房看,大汶口文化晚期,人们已在地面上建起房屋,面积有达20多平方米者,墙基也采用挖槽筑基砌建技术,十分牢固。墙内还立有木柱,构成木骨架结构,里面不乏力学原理和技巧。比起早期半地穴式低矮简陋的小屋来,真是鸟枪换炮,进步多了。 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这种巨大进步,意味着人类社会的飞跃时期到来了,也就是说,氏族公有制开始瓦解,私有制开始发生,原始平等的氏族社会即将结束。一个新的阶级对抗的社会即将诞生,野蛮的蒙昧时代即将为文明的时代取代。 大汶口文化晚期这种社会变化趋势在墓葬中反映最为突出。这一时期墓葬形制大小的差异,葬具、随葬品优劣多寡的悬殊,较中期又有很大发展。如大汶口遗址的一座大墓,长4.2米,宽3.2米,木椁长3米,宽1.2米,椁内深挖一坑,安放死者尸体。尸体头部佩戴着3串用大理石、松绿石制成的串饰,左腕戴着一只绿色玉臂环,腰间佩带碧玉铲,身体两侧各有一对彩陶背壶和单把杯,其形制、大小、纹饰完全相同,头上方有一组精致的小型白陶和黑陶器皿及两件大型象牙雕花筒。木椁外随葬大批陶器,其中酒器就有60件,还有猪头两个,鳄鱼鳞甲板84块。在原始时代,墓葬如此宏大,随葬品如此丰富豪华,足见死者生前社会地位的显赫,财产的富有和生活之奢侈。众多的一般普通氏族成员的墓则很狭小,大的2.5米×0.7米,小的只有1米多长,0.5米宽,容身而已,与上述大墓形成鲜明对照,强烈地反映出当时贫富两极分化的情形。唐兰先生通过对大汶口文化的深入研究指出:“这已经是初期奴隶社会”。他认为大汶口中晚期墓葬突出的特点是用猪骨随葬,说明“养猪事业已很普遍”。他还引用恩格斯的话说:“在成文历史的初期,我们就已经到处都可以看到畜群乃是一家之长的特殊财产,完全同野蛮时代的工艺品一样,同金属器具、奢侈品以及人畜――奴隶一样。”“特别是在畜群完全归家庭所有以后,家庭并不像牲畜那样迅速地繁殖起来,现在需要更多的人来看管牲畜。为了这个目的,正可以利用被俘虏的敌人。”如大汶口三号墓(随葬14个猪头)的主人,“显然不是自己来看管猪圈的。尽管在初期奴隶制社会里,奴隶是被收养的家庭中的人口之一,但他们总是牧猪奴。” ① 对于这个观点,学术界尚未确认,但大汶口文化晚期已接近阶级社会的门槛却是事实。 大汶口文化晚期昭示着文明曙光照临的是陶文的发现。文字是文化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识。中国传统观点认为殷墟甲骨文为最早的文字,至今约4000年的历史。然而,自大汶口文化遗址发现陶文以后,人们打破了这个观念。唐兰先生以此为标识,提出“中国奴隶社会的上限远在五六千年前”的论断,把中国文明时代提前了2000年。大汶口文化的陶文已发现十几个,如(释戊或戌)、(释旦或炅)、(释 ),(释南)、、、”是火焰,太阳出来像火焰一样;最下部分“”是山,合起来就是旦或炅。 第六字发现在大汶口75号墓,用红颜料写在灰陶背壶上,有的释“ ”,说像花朵形;有的释鸟,说像正面鸟。 总之,这六个字有的像自然物体,有的像兵器或工具。有人认为大汶口文化的这种以象形为主要特征的音节文字,后来随着部落居民的大迁徙,一部分去了美洲,演变成玛雅象形文字;一部分溯长江而上进入四川,演变成巴蜀图符;而留在大汶口原地的部分,则在氏族大融合中,进入中原地区,其文字系统,结构特征就演变成后来举世轰动的殷墟甲骨文 ① 。大汶口陶文的发现确实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有人把它当做人类文明的标识,认为它是属于奴隶主阶级的,是奴隶制的产物;有的则认为它尚未脱离图画实物阶段,与宗教迷信有密切关系,反映了大汶口人有祭社、祭祀酒神的习俗。 以上这些观点和看法,还有待进一步地深入探讨,但大汶口文化的陶文,确实是我国现行汉字的远祖。它的发现,对研究我国文字的起源具有深远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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